当前位置: 51拍卖房 >

荆州拍卖房 > 江陵拍卖房 >江陵县荆楚名居1幢、9幢内31套住宅房产

江陵县荆楚名居1幢、9幢内31套住宅房产

起拍价:

¥947万

将于12月6日10:00开拍

竞价期24小时

处置单位:

江陵县人民法院

联系方式:

樊先生:13797344401

拍卖平台:

京东拍卖

点此去参拍

关键词:

市场价:

¥947万

保证金:

¥95万

税费承担:

各付

起拍价:

¥947万

单价:

¥0.3万

是否限购:

不限购

折价率:

10折

贷款支持:

个人联系银行

看样:

请根据公告所留电话,联系及约定时间上门实地看样。

小区名称:

性质:

住宅

面积:

2905.56㎡

学区房:

房型图(仅供参考)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竞拍须知 竞拍公告 标的详情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保证金须知

一、保证金的缴纳:
保证金是用户参加竞拍的凭证,如用户有意参加相关标的物竞拍活动,则须缴纳处置法院或送拍机构设置的参与竞拍活动的保证金。每个标的物的竞拍只需要缴纳一次保证金。
请在标的物详情页点击“交保证金报名”按钮进入报名流程并交纳保证金。已有京东账号的用户,请先登录京东账号,并确认您的京东账号已通过实名认证后,缴纳保证金。没有京东账号的用户,可直接点击“交保证金报名”按钮,按照系统提示注册京东账号,并完成实名认证后,缴纳保证金。

二、 保证金的处理:
1.保证金的返还,以下两种情况下,将原路退还用户保证金:
1)用户未成功竞拍标的物;
2)拍卖结束前,处置法院或送拍机构依法撤回、中止、暂缓拍卖的。 竞拍结束后,系统会自动在1-15个工作日内将款项退还到支付账户中,如您缴纳的竞拍保证金符合退还条件,但是系统未予退还,您可以联系京东客服400-622-9586,我们会尽快帮您处理。
2.保证金冲抵成交款
用户竞拍成功后,用户缴纳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化为部分成交款,由京东结算给法院。用户需自行在线下将除保证金外的剩余成交款支付给法院。如按照页面公示,有拍卖佣金产生,用户应在自行在线下将拍卖佣金支付给送拍机构。
3.保证金的扣除
竞拍成功后,京东依法将成交用户的保证金结算给法院。
用户未按规定如实提交个人身份信息、企业资质、特殊资质证明等,或所提交的信息、资料不真实、不完善、出现错误,或竞拍成功后未按照规定的时间完成剩余成交款付款的,处置法院可依法扣除用户缴纳的保证金。扣款手续及出具凭据由处置法院完成,但京东无需就扣除的保证金给用户、处置法院或送拍机构开具发票或收据等相关凭证。
4.特殊情况
用户因页面公示的竞拍标的与实物不符、存在重大瑕疵未公示等原因,认为自己有权要求处置法院返还保证金的,请按照页面公示的联系方式,自行与处置法院沟通返还事宜,是否返还保证金由处置法院决定。由于京东在竞拍成功后即将保证金向处置法院结算,故所涉款项的返还不经过京东,京东亦不对处置法院是否返还、返还时效、返还方式等承担任何责任。

竞买须知

江陵县人民法院竞买须知依据(202
2)鄂1024执恢8号执行裁定书,江陵县人民法院将于2022年12月6日10时至2022年12月7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京东司法网络拍卖平台上(https://auction.jd.com/sifa.html,户名:江陵县人民法院)进行公开网络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特别提示
1、请竞买人在参加竞买前认真阅读《拍卖公告》和《竞买须知》,勿以文件冗长、繁琐而忽视某些条文,以免引发争议或诉讼。
2、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现状和瑕疵已在本次拍卖文件中作了详尽说明。人民法院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拍卖以标的物现状为准。
3、竞买人在参与竞拍时必须充分考虑标的在交易时或成交后可能发生的价值变化或异动风险,慎重决定自己的应价价位,对自己的参拍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4、请竞买人在拍卖前亲临展示现场,认真研判竞买标的物的实际现状和是否存在未知瑕疵,并就未知事宜及时向相关部门或承办法官咨询了解。竞买人一旦参加竞买,即视为对拍卖文件内容不持异议。同时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愿意承担该标的物由于瑕疵可能造成的一切损失和责任的风险。
5、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竞买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6、优先购买权主体、权利性质、优先权顺序及拍卖前通知情况:本次拍卖的有关事宜已在拍卖公告发布前通知相关当事人。因联系方式变更或下落不明而无法通知的,在本公告发布后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相关优先权人未按规定参与本次拍卖活动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二、拍品须知
1、拍品简介:石首市正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所有,位于江陵县荆楚名居1幢、9幢内31套住宅房产,所含资产详情请参阅《拍卖公告》。起拍价:947万元;保证金:95万元;  增价幅度:4万元
2、拍品现状及瑕疵:
1)31套住宅权利人均为“石首市正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除9栋1-503室外,其余为毛坯空置中。
2)因估价委托人提供的资料未记载对象分摊土地使用权面积和终止日期,土地使用权期限是按其取得方式、时间及国家有关土地使用年限规定,住宅用地的终止日期为2083年3月13日,且包含其应占用的土地使用权价值。
3)本场拍卖标的仅限于房屋及其应占用范围内的分摊土地使用权、及与房屋正常使用不可分割的设施、设备,不包含公告中未列明的任何其它可移动财产。对房屋建筑面积的介绍摘自《不动产登记信息》(复印件),仅供参考。成交后办理权证转移登记时,以相关部门登记的证书数据为准,如有误差,不影响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4)人民法院依房屋现状拍卖,对标的物已知现状及瑕疵进行了公示。声明对房屋品质、室内格局及装修、面积误差等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意向竞买人在决定参拍前应实地踏勘详细了解,对可能存在的未知瑕疵详细咨询相关部门或案件承办法官,自行研判竞得后可能面临的清场移交和过户风险。意向竞买人未实地踏勘、未详细咨询了解而参与竞买的,均视为对标的现状及瑕疵的完全认可。拍卖成交后,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异议或反悔,否则将承担违约责任。
3、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民事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江陵县人民法院不作任何办证承诺。所涉税、费及办理权证所需费用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法律原则和案件实际情况确定税费承担的相关主体、数额。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与委托法院无涉,
4、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拍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

三、有关说明事项
1、江陵县人民法院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竞价开始前暂缓、中止拍卖程序或撤回拍卖,竞买人必须承诺无条件认可。江陵县人民法院不承担因此给竞买人造成的任何损失。
2、竞买人应在充分了解拍卖标的物的瑕疵后、对《竞买须知》披露的内容不持异议,自愿遵守《竞买须知》的相关规定。

四、竞买报名
1、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报名和竞价均通过网上进行,竞拍前意向竞买人须在京东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京东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在线支付竞买保证金。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京东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开拍3个工作日前向江陵县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随带营业执照副本、授权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等),经法院确认后可参与竞买。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果买受人本人因客观原因无法来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的,买受人应向法院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并由代理人携带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到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重要提示:保证金大额支付需在银行开通网上银行、办理U盾,然后在电脑上选择网银支付(网银支付限额https://sale.jd.com/act/qdIHYoLtTs.html)。企业参与竞买,建议在开拍3个工作日前完成报名及保证金缴纳手续。如因竞买人未按此条提示规定的时间完成报名及保证金缴纳手续,导致京东在拍卖结束前未能全额收到竞买人缴纳的保证金,无法为竞买人开通竞买权限,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江陵县人民法院与京东平台均不就此承担任何责任。在缴纳保证金过程中,如有疑问,请拨打京东司法拍卖服务热线:4006229586竞买人应当在参加拍卖前以实名交纳保证金,未交纳的,不得参加竞买。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成交价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可能会遇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提前1-2天选择网上充值银行。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锁定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解锁。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锁,保证金锁定期间不计利息。申请执行人参加竞买的,可以不交保证金;但债权数额小于保证金数额的按差额部分交纳。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对本次拍卖有异议的,须在开拍7个工作日前向江陵县人民法院提出书面申请。 

五、竞价规则拍卖方式:网络司法拍卖从起拍价开始以递增出价方式竞价,竞买人以低于起拍价出价的无效。报价期结束后,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买受人。网络司法拍卖不限制竞买人数量。一人参与竞拍,出价不低于起拍价的,拍卖成交。网络司法拍卖的竞价时间为二十四小时。竞价程序结束前5分钟内无人出价的,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有出价的,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顺延五分钟。竞买人的出价时间以进入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服务系统的时间为准。首次出价者不可在自己首次出价领先的状态下再次出价,需有第二人应价后可再应价,之后的出价可以连续出价。

六、成交确认买受人须在拍卖成交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到江陵县人民法院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拒不签署的,法院将依法追索买受人给委托法院造成的经济损失。

七、成交价款结算及拍卖标的移交
1、买受人须在2022年12月14日17时前将成交价款一次性汇入指定账户。户    名:江陵县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陵支行账    号:6232637600102934727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江陵县人民法院指定账户,可以冲抵成交价款。
2、江陵县人民法院收到全部成交价款后,根据《拍卖成交确认书》和买受人支付的成交价款凭证出具《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买受人持《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拍卖成交确认书》等资料自行到有关部门办理权属转移登记。

八、竞价设备竞买人应在正式竞价开始前,保证自身终端设备和网络能够持续正常运行。网络竞价过程中,竞买人应关闭其他与本次竞价无关的应用软件。

九、相关责任网络司法拍卖系统因不可抗力、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等原因而导致系统异常、竞价活动中断的,江陵县人民法院不承担任何责任。竞买人的互联网环境可能存在延时等不可抗因素,竞买人应尽量在自由竞价期内充分出价,如发生下列情形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1、未认真阅读或及时关注网络司法拍卖活动相关信息的;
2、竞买人未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网络竞价系统从而导致未能参与竞价的;
3、因竞买人自身终端设备、网络异常及开启无关应用软件等原因导致无法正常竞价的;
4、因竞买人在同一个终端通过多个竞价账户进行竞价而造成系统响应变慢、死机、报价错误、互联网环境存在延时等不可抗力导致的不良竞价后果等情况的;
5、竞价活动的时间以网站系统时间为准。由于竞买人自身终端设备时间与网站系统时间不符而导致未按时参与网络司法拍卖竞买的。

十、违约责任买受人逾期未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或未按时支付拍卖成交价款,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十一、竞价中止在网络竞价过程中,如网络竞价系统本身原因造成的系统故障或因网络中断、停电、死机、受到攻击等原因造成承载网络竞价系统的服务器故障,或因网络及系统原因导致数据传输有误等不可抗力或非人为因素造成竞价中止,则当场网络竞价结果无效,由江陵县人民法院当即通知竞买人另择日期重新进行网络竞价,并在网站上予以公告。 湖北江陵县人民法院二〇二二年十一月三日

竞拍公告

江陵县人民法院拍卖公告江陵县人民法院将于2022年12月6日10时至2022年12月7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京东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网址:https://auction.jd.com/sifa.html)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石首市正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所有,位于江陵县荆楚名居1幢、9幢内31套住宅房产,详情如下:序幢号单元房号不动产证号层数建筑面积191204鄂(2016)江陵县不动产权第0002510号2/1191.62291304鄂(2016)江陵县不动产权第0002518号3/1191.62391503鄂(2016)江陵县不动产权第0002533号5/1191.624911104鄂(2016)江陵县不动产权第0002582号11/1191.62511303鄂(2016)江陵县不动产权第0002605号3/1194.04611304鄂(2016)江陵县不动产权第0002606号3/1194.04712307鄂(2016)江陵县不动产权第0002609号3/1194.04812308鄂(2016)江陵县不动产权第0002610号3/1194.04911403鄂(2016)江陵县不动产权第0002613号4/1194.041011404鄂(2016)江陵县不动产权第0002614号4/1194.041112407鄂(2016)江陵县不动产权第0002617号4/1194.041212408鄂(2016)江陵县不动产权第0002618号4/1194.041311503鄂(2016)江陵县不动产权第0002621号5/1194.041411504鄂(2016)江陵县不动产权第0002622号5/1194.041512507鄂(2016)江陵县不动产权第0002625号5/1194.041612508鄂(2016)江陵县不动产权第0002626号5/1194.041711604鄂(2016)江陵县不动产权第0002630号6/1194.041812608鄂(2016)江陵县不动产权第0002634号6/1194.041911703鄂(2016)江陵县不动产权第0002637号7/1194.042012707鄂(2016)江陵县不动产权第0002641号7/1194.042112708鄂(2016)江陵县不动产权第0002642号7/1194.042212807鄂(2016)江陵县不动产权第0002649号8/1194.042311904鄂(2016)江陵县不动产权第0002654号9/1194.0424111003鄂(2016)江陵县不动产权第0002661号10/1194.0425111004鄂(2016)江陵县不动产权第0002662号10/1194.0426121007鄂(2016)江陵县不动产权第0002665号10/1194.0427121008鄂(2016)江陵县不动产权第0002666号10/1194.0428111103鄂(2016)江陵县不动产权第0002669号11/1194.0429111104鄂(2016)江陵县不动产权第0002670号11/1194.0430121107鄂(2016)江陵县不动产权第0002673号11/1194.0431121108鄂(2016)江陵县不动产权第0002674号11/1194.04       合计2905.56上述31套住宅整体拍卖起拍价:947万元  保证金:95万元   增价幅度:4万元

二、拍卖财产已知现状及瑕疵声明:
1、31套住宅权利人均为“石首市正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除9栋1-503室外,其余为毛坯空置中。
2、因估价委托人提供的资料未记载对象分摊土地使用权面积和终止日期,土地使用权期限是按其取得方式、时间及国家有关土地使用年限规定,住宅用地的终止日期为2083年3月13日,且包含其应占用的土地使用权价值。
3、本场拍卖标的仅限于房屋及其应占用范围内的分摊土地使用权、及与房屋正常使用不可分割的设施、设备,不包含公告中未列明的任何其它可移动财产。对房屋建筑面积的介绍摘自《不动产登记信息》(复印件),仅供参考。成交后办理权证转移登记时,以相关部门登记的证书数据为准,如有误差,不影响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4、人民法院依房屋现状拍卖,对标的物已知现状及瑕疵进行了公示。声明对房屋品质、室内格局及装修、面积误差等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意向竞买人在决定参拍前应实地踏勘详细了解,对可能存在的未知瑕疵详细咨询相关部门或案件承办法官,自行研判竞得后可能面临的清场移交和过户风险。意向竞买人未实地踏勘、未详细咨询了解而参与竞买的,均视为对标的现状及瑕疵的完全认可。拍卖成交后,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异议或反悔,否则将承担违约责任。标的物自公告之日起至拍卖日前在标的物所在地进行展示。

三、竞买人条件: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参与方式:
1、报名和竞价均通过网上进行,竞拍前意向竞买人须在京东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京东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选择竞拍标的后,按提示完成报名并在线支付竞买保证金。
2、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京东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开拍3个工作日前向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随带营业执照副本、授权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授权代理人身份证等),经法院确认后可参与竞买。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3、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拍卖前3个工作日向人民法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4、因平台对企业注册资质的审核需要一定时间,凡企业参与竞买的,建议在开拍3个工作日前完成报名及保证金缴纳手续。重要提示:保证金大额支付需在银行开通网上银行、办理U盾,然后在电脑上选择网银支付。在缴纳保证金过程中,如有疑问,请拨打京东司法拍卖服务热线:4006229586如因竞买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报名及保证金缴纳手续,导致平台无法为竞买人开通竞买权限,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人民法院与京东平台均不就此承担任何责任。                

五、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六、拍卖方式:增价拍卖,司法拍卖不限定竞买人数量,一人参与竞拍,出价不低于起拍价的,拍卖成交。

七、成交款的缴纳:拍卖竞价前京东系统将锁定竞买人支付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本标的物竞得者(买受人)原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冲抵部分成交款,拍卖成交尾款须在2022年12月14日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江陵县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陵支行,账号:6232637600102934727,联行号:104537004102)。未竞得者锁定的竞买保证金在24小时内自动解锁,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八、成交文书的下达及移交:
1、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由人民法院依法出具《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拍卖成交确认书》等法律文书。
2、买受人凭人民法院出具的法律文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江陵县人民法院不作任何办证承诺。所涉税、费及办理权证所需费用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法律原则和案件实际情况确定税费承担的相关主体、数额。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与委托法院无涉。
3、人民法院协助办理标的物清场移交,移交过程中,如有依法存续的租赁或其它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遵从相关规定办理。4.买受人须在人民法院规定的时间内及时办理成交后的相关事宜,因买受人延期导致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一切后果,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九、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当事人及优先购买权人已在本拍卖公告发布前以能够确认收悉的合理方式通知,因联系方式变更或下落不明而无法通知的,在本公告发布后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对本次拍卖有异议的,须在开拍7个工作日前向江陵县人民法院提出书面申请。

十、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京东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竞买人在决定竞拍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委托法院发布的竞买须知。对未知问题详细咨询。
咨询电话:13797344401 樊先生;0716-4739969 汪法官
监督电话:0716-4733102 / 江陵县人民法院监察室
联系地址:湖北省江陵县人民法院
此公告在“京东网”上发布。
 江陵县人民法院二0二二年十一月三日

标的详情

上一条:湖北省随州市随县航天嘉园小区4号楼2单元702号房

下一条:聂燕、万力共有的位于孝感市交通路中段泰源商住楼1幢2层208室房屋

上海坊梓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沪ICP备18023806号-1     |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扫码下载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