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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张家口市桥东区工业路99-2号8号楼1单元2层202室/-1层202室

起拍价:

¥41.868454万

将于11月3日10:00开拍

竞价期24小时

处置单位:

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

联系方式:

樊助理:0755-21058377

拍卖平台:

京东拍卖

点此去参拍

关键词:

变卖

评估价:

¥52.335567万

保证金:

¥41.868454万

税费承担:

各付

变卖价:

¥41.868454万

单价:

¥0.7万

是否限购:

不限购

折价率:

8折

贷款支持:

个人联系银行

看样:

请根据公告所留电话,联系及约定时间上门实地看样。

小区名称:

性质:

住宅

面积:

57.71㎡

学区房:

房型图(仅供参考)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变卖须知 变卖公告 标的详情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保证金须知

一、保证金的缴纳:
保证金是用户参加竞拍的凭证,如用户有意参加相关标的物竞拍活动,则须缴纳处置法院或送拍机构设置的参与竞拍活动的保证金。每个标的物的竞拍只需要缴纳一次保证金。
请在标的物详情页点击“交保证金报名”按钮进入报名流程并交纳保证金。已有京东账号的用户,请先登录京东账号,并确认您的京东账号已通过实名认证后,缴纳保证金。没有京东账号的用户,可直接点击“交保证金报名”按钮,按照系统提示注册京东账号,并完成实名认证后,缴纳保证金。

二、 保证金的处理:
1.保证金的返还,以下两种情况下,将原路退还用户保证金:
1)用户未成功竞拍标的物;
2)拍卖结束前,处置法院或送拍机构依法撤回、中止、暂缓拍卖的。 竞拍结束后,系统会自动在1-15个工作日内将款项退还到支付账户中,如您缴纳的竞拍保证金符合退还条件,但是系统未予退还,您可以联系京东客服400-622-9586,我们会尽快帮您处理。
2.保证金冲抵成交款
用户竞拍成功后,用户缴纳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化为部分成交款,由京东结算给法院。用户需自行在线下将除保证金外的剩余成交款支付给法院。如按照页面公示,有拍卖佣金产生,用户应在自行在线下将拍卖佣金支付给送拍机构。
3.保证金的扣除
竞拍成功后,京东依法将成交用户的保证金结算给法院。
用户未按规定如实提交个人身份信息、企业资质、特殊资质证明等,或所提交的信息、资料不真实、不完善、出现错误,或竞拍成功后未按照规定的时间完成剩余成交款付款的,处置法院可依法扣除用户缴纳的保证金。扣款手续及出具凭据由处置法院完成,但京东无需就扣除的保证金给用户、处置法院或送拍机构开具发票或收据等相关凭证。
4.特殊情况
用户因页面公示的竞拍标的与实物不符、存在重大瑕疵未公示等原因,认为自己有权要求处置法院返还保证金的,请按照页面公示的联系方式,自行与处置法院沟通返还事宜,是否返还保证金由处置法院决定。由于京东在竞拍成功后即将保证金向处置法院结算,故所涉款项的返还不经过京东,京东亦不对处置法院是否返还、返还时效、返还方式等承担任何责任。

变卖须知

竞买须知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将于2022年11月3日10时至2023年1月2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京东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变卖活动(法院账户名: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址:网址http://sifa.jd.com/5006),现就有关的网上变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竞买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国家政策等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要求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条件。具体的资格或条件,竞买人应当自行了解。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京东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3个工作日前向本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本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四、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变卖日五个工作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包括姓名名称、证件号码和与京东网注册一致的手机号码等,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五、申请执行人参加竞买的,可以不交保证金;但债权数额小于保证金额的按差额部分交纳。申请执行人应于拍卖日五个工作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包括姓名/名称、证件号码、与京东网注册一致的手机号码等,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该项权利。

六、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七、本次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

八、竞拍前竞买人应通过京东账户缴纳足额的拍卖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网拍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变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解冻。变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变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司法变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当其起拍价、保证金、成交价相对较高时,竞买人参与竞价的,请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避免出现支付保证金及余款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

九、本次变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变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变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变卖人对变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变卖前必须仔细审查变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十、变卖成交后,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预激款,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预缴款,买受人须于变卖成交之日起10日内将变卖余款(变卖成交价扣除变卖预缴款后的余款)一次性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收款单位:深圳市龙华区人法院,开户行名称:中国民生银行深圳分行龙华支行,账号:9902001757663990),缴款时请注明“网络变卖”字样和变卖标的名称和执行案号信息,并在变卖余款付清后联系承办法官领取执行裁定书及办理变卖标的物交付相关事宜,买受人自行到房产登记部门办理过户手续。

十一、买受人逾期未支付变卖余款,法院可以裁定重新变卖。重新变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保证金数额不足的,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强制执行。

十二、买受人付清余款后应及时办理过户手续、交接标的物,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买受人应保证预留于网络平台的联系电话畅通以便于变卖成交后手续的办理,买受人应承担可归责于无法联系买受人导致成交后手续办理延迟或无法办理所产生的必要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中产生的一切税费由相应主体依法承担。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变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变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

十三、本次变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变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变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办理权证过户过程中按规定应交纳或补交的有关税费和所涉及的一切关联费用及可能涉及的二次过户费用等)。

十四、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变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五、变卖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六、因网络或其他不可抗力导致变卖无法正常进行的,法院待以上因素消除后视情决定重新变卖,并不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

十七、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变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应如实向京东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变卖活动结束前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造成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八、依照最高人民法院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京东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九、根据依照最高人民法院法释〔2016〕18号第三十四条:实施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
(一)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
(二)网络服务提供者;
(三)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
(四)第(一)至(三)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

二十、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咨询电话:网络司法
辅助机构咨询电话:鹏润法拍 400-888-4328  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二〇二二年十月十八日

变卖公告

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关于拍卖河北省张家口市桥东区工业路99-2号8号楼1单元2层202室/-1层202室房产的公告(变卖) 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将于2022年11月3日10时至2023年1月2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京东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变卖活动(网址: http://sifa.jd.com/5006  户名: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现公告如下:

一、变卖标的::河北省张家口市桥东区工业路99-2号8号楼1单元2层202室/-1层202室房产 (不动产权证书号:00020392)。。拍卖物建筑面积:2层202室:57.71平方米-1层202室10.03平方米拍卖物用途:住宅/地下室拍卖依据:(2021)粤0309执4367号之二执行裁定书 拍卖物是否欠地价和土地使用费:由竞买人自行向相关主管部门核实拍卖物是否存在租约:不详;截止公告之日,无人申报租赁情况,实际情况由竞买人核实并承担风险。 特别说明:-1层202室为地下室,与2层202室互不相通起拍价:418684.54元,保证金:42000元,增价幅度:4000元。 提示:
1、拍卖物建筑面积、性质、用途、是否欠地价及土地使用费,以相关主管部门最后核定为准。拍卖物建筑面积如实际面积与登记面积不符,其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2、租约不详,由竞买人自行核实,房产居住和租赁情况,由竞买人自行核实并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法律风险,一切风险和费用由竞买人自行承担。拍卖物上如有人使用居住或者存在房屋租赁等合同关系,拍卖成交后,由买受人与相关使用人或者合同关系当事人依法自行协商解决或者自行循法律途径处理。
3、涉案物业拖欠的物业管理费、水、电、煤气费等相关未了受法律保护的债务均由买受人承担。
4、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竞拍前10个工作日与本院联系。

二、竞买人
1、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另外,根据国家及地方的房屋限购政策,自然人竞买时应当符合现行国家及房屋所在地政府有关房地产调控政策规定的条件;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自行向相关主管部门核实条件。竞买人应当自行了解有关房地产调控政策及由此而产生的法律后果。拍卖成交后,法院在向相关房地产主管部门送达过户文书时会注明,过户应当以买受人符合房产限购政策为前提。如买受人不符合限购政策导致不能过户的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2、竞买人须以本人名义在京东网上实名注册;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京东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拍开始三个工作日前向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如参与竞买人需联名竞买的,因京东网无法注册联名账户,联名竞买的竞买人须共同到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拍卖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3、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同意载明买受人真实身份的拍卖成交确认书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公示。
4、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5、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拍卖开始前十个工作日向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提交有效证明,经法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优先购买权人经法院确认后,取得优先购买资格以及优先竞买代码、参拍密码,并以优先竞买码参与竞买;未经确认的,不得以优先购买权身份参与竞买。法院对于优先购买权人资格的认定不视为对相关租赁合同有效性的认定。 

三、优先购买权人截止至拍卖公告之日,尚无人申报。 

四、咨询、展示看样
1、本次拍卖标的法院已经委托深圳市鹏润金服信息咨询有限公司,负责标的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竞买人可登陆“鹏润法拍”公众号或拨打电话0755-2105-8377进行咨询。我院委托深圳市鹏润金服信息咨询有限公司承担网络司法拍卖的司法辅助服务工作,辅助服务费用按以下标准收取:成交金额在100万元以下按成交金额的1%收取费用,最低每单不低于1000元;成交金额在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按成交金额的0.8%收取费用,最高每单不超过人民币8万元。该标的物成交后由被执行人承担上述费用。
2、集中看样安排请竞拍十日前电话咨询和预约;不集中安排看样的财产,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拍卖结束前工作时间(节假日休息),有意者可自行前往看样。 3、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五、变卖方式
1、网络司法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
2、竞买人需要先报名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缴款,才能取得变卖参与资格;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变卖价,方可成交。

六、拍卖流程
1、变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京东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变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2、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预缴款,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预缴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预缴款,竞得者须在拍卖成交后10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深圳分行龙华支行,账号:9902001757663990),款项全部缴清后,本院方可出具收款收据。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未经本院书面许可,不得擅自逾期缴纳拍卖尾款,如未经本院书面许可,擅自逾期缴纳尾款的,一律按买受人悔拍程序处理,由此导致的不利法律后果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变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保证金数额不足的,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强制执行。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3、变卖成交时,成交价不包含转让时双方的一切税、费、应补地价、土地使用费;过户时所产生的转让双方的一切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土地增值税、营业税及其附加、印花税、契税等)、应补地价、土地使用费等由相应主体依法各自承担。 原权利人负担的部分,买受人可选择先行垫付。如买受人先行垫付的,自垫付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持有效完税凭证、支付凭证至本院申报退款,逾期申报造成无法退付该垫付款的,买受人应另循法律途径解决。办证、过户产生的税费如涉及案外人(如房产开发商等)承担的部分,买受人应先行垫付,垫付后应另循法律途径解决。上述一切税、费、应补地价、土地使用费的具体金额由竞买人自行向相关主管部门咨询, 本院不负责答复。拍卖标的所涉及的水、电、煤气、管理费等相关未了受法律保护的债务均由买受人承担。
4、变卖成交后,法院仅出具确认拍卖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并送达给相关主管部门办理解封和产权过户手续。拍卖物是否可以办理产权过户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到相关主管部门查询并处理;买受人应自过户法律文书送达之日起30日内到相关主管部门迳行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因拍卖财产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及风险自行承担,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未办理房地产权证的房地产,拍卖人不作可出证的任何承诺。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5、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京东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七、网络司法拍卖的事项本院已以书面或者其他能够确认收悉的合理方式通知当事人和已知优先购买权人。因无地址确认书、已知信息有限等因素无法通知的被执行人和权利人,根据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的规定,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满5日,即视为已经通知。 

八、注意事项
1、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s://help.jd.com/user/issue/359-1659.html
2、京东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是本院对本次拍卖标的物进行拍卖的唯一交易平台,不收取任何佣金费用,本院未委托任何第三方机构及中介公司进行任何形式的交易活动,本院组织看样不收取任何费用,竞买人务必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3、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咨询电话:0755-2105-8377
举报监督电话:0755-2105-0578鹏润法拍司法
辅助机构咨询电话:400-888-4328
京东技术咨询电话:400-622-9586
联系地址:深圳市龙华区大浪街道浪腾路2号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详细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www.rmfysszc.gov.cn)”上查询。  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二〇二二年十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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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标的物调查情况表(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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