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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南安市洪濑镇东大路南路的房地产

起拍价:

¥74.998万

将于11月14日10:00开拍

竞价期24小时

处置单位:

南安市人民法院

联系方式:

李晓琳:0595-86389537

拍卖平台:

京东拍卖

点此去参拍

关键词:

评估价:

¥107.14万

保证金:

¥7.499万

税费承担:

全包

起拍价:

¥74.998万

单价:

¥0.5万

是否限购:

不限购

折价率:

7折

贷款支持:

个人联系银行

看样:

请根据公告所留电话,联系及约定时间上门实地看样。

小区名称:

性质:

住宅

面积:

150㎡

学区房:

房型图(仅供参考)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竞拍须知 竞拍公告 标的详情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保证金须知

一、保证金的缴纳:
保证金是用户参加竞拍的凭证,如用户有意参加相关标的物竞拍活动,则须缴纳处置法院或送拍机构设置的参与竞拍活动的保证金。每个标的物的竞拍只需要缴纳一次保证金。
请在标的物详情页点击“交保证金报名”按钮进入报名流程并交纳保证金。已有京东账号的用户,请先登录京东账号,并确认您的京东账号已通过实名认证后,缴纳保证金。没有京东账号的用户,可直接点击“交保证金报名”按钮,按照系统提示注册京东账号,并完成实名认证后,缴纳保证金。

二、 保证金的处理:
1.保证金的返还,以下两种情况下,将原路退还用户保证金:
1)用户未成功竞拍标的物;
2)拍卖结束前,处置法院或送拍机构依法撤回、中止、暂缓拍卖的。 竞拍结束后,系统会自动在1-15个工作日内将款项退还到支付账户中,如您缴纳的竞拍保证金符合退还条件,但是系统未予退还,您可以联系京东客服400-622-9586,我们会尽快帮您处理。
2.保证金冲抵成交款
用户竞拍成功后,用户缴纳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化为部分成交款,由京东结算给法院。用户需自行在线下将除保证金外的剩余成交款支付给法院。如按照页面公示,有拍卖佣金产生,用户应在自行在线下将拍卖佣金支付给送拍机构。
3.保证金的扣除
竞拍成功后,京东依法将成交用户的保证金结算给法院。
用户未按规定如实提交个人身份信息、企业资质、特殊资质证明等,或所提交的信息、资料不真实、不完善、出现错误,或竞拍成功后未按照规定的时间完成剩余成交款付款的,处置法院可依法扣除用户缴纳的保证金。扣款手续及出具凭据由处置法院完成,但京东无需就扣除的保证金给用户、处置法院或送拍机构开具发票或收据等相关凭证。
4.特殊情况
用户因页面公示的竞拍标的与实物不符、存在重大瑕疵未公示等原因,认为自己有权要求处置法院返还保证金的,请按照页面公示的联系方式,自行与处置法院沟通返还事宜,是否返还保证金由处置法院决定。由于京东在竞拍成功后即将保证金向处置法院结算,故所涉款项的返还不经过京东,京东亦不对处置法院是否返还、返还时效、返还方式等承担任何责任。

竞买须知

福建省南安市人民法院拍卖须知 福建省南安市人民法院将2022年11月14日10时至2022年11月15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福建省南安市人民法院京东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ifa.jd.com/1648,户名:福建省南安市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每次增价幅度为7400元。

四、竞买人应当在参加拍卖前以实名交纳保证金74990元,京东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未交纳的,不得参加竞买。申请执行人参加竞买的,可以不交保证金,但债权数额小于保证金数额的按差额部分交纳。

五、拍卖标的以现状进行拍卖,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房地产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为准。拍卖人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如有房屋结构与登记发证时发生改变的,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须修复的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六、对拍卖标的能否完成过户手续以及具体办理时限等情况,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拍卖人不对拍卖标的过户作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对于因标的物受相关规定、现状、自身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以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等后果,均由买受人自负。买受人应自行通过合法途径解决拍卖标的物可能涉及的其他方面的纠纷。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拍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

七、竞买人应自行向有关部门了解该房产是否有拖欠水、电费及物业费,如有拖欠,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竞买人应自行办理用水、用电等账户变更。对可能存在的影响标的物使用的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由买受人自行解决,拍卖人不承担上述费用,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自行解决。

八、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举行,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务必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瑕疵。

九、竞拍前竞买人的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74990元以上)支付拍卖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京东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74990元,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解冻。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次拍卖仅支持线上交纳保证金,暂不支持线下交纳。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于2022年11月22日10时前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南安市人民法院,开户银行:工商银行南安市支行,账号:9558 8514 0800 0835 366)。

十、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逾期未缴纳余款,视为悔拍。悔拍或者视为悔拍的,已缴交的保证金依法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与竞买。请竞买人充分关注上述风险及法律后果,自行确认资金情况并自愿承担上述法律后果。

十一、本院将依法通知买受人(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委托手续等原件)到福建省南安市人民法院(地址:福建省南安市溪美街道湖中路28号)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于签订确认书后十五个工作日内领取民事裁定书及拍卖款收款收据,法院负责办理标的物他项权证的解除手续,在办理完毕后及时通知买受人,并及时向买受人交付。期间,买受人应根据法院要求,积极、主动配合后续相关过户、交付等工作。

十二、买受人在收到本院送达的过户裁定书及协助执行通知书后,应于十个工作日内自行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自行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不利后果。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三、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四、根据法律规定,法院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以及拍卖过程中,依法中止拍卖或撤销拍卖。

十五、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京东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或者主动与法院联系。如需更改地址,买受人应及时与法院联系确认更改。因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地址,导致法院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六、拍卖人从未授权或指定任何机构对本次拍卖活动提供融资贷款等有偿服务,请有相关需要的竞买人通过正规渠道自行向有关机构咨询办理,与拍卖人无关。

十七、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举报监督电话:0595-86390035。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法院咨询。
法院咨询电话:李法官0595-86389537。     福建省南安市人民法院2022年10月14日

竞拍公告

福建省南安市人民法院关于拍卖南安市洪濑镇东大路南路房地产的公告 福建省南安市人民法院将于2022年11月14日10时至2022年11月15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福建省南安市人民法院京东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网址:http://sifa.jd.com/1648,户名:福建省南安市人民法院),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福建省南安市洪濑镇东大路南路的房地产【所有权证号:2920000107、2920000104号,土地使用权证号:08972684】。
(一)拍卖标的物财产范围拍卖标的物为吕志超位于南安市洪濑镇东大路南路的自建住宅房地产,包括标的物建(构)筑物(含室内二次装修)及土地使用权价值,不包含动产、债权债务、特许经营权等其他财产或权益,基本情况如下:
1、权属登记状况: ①土地权利登记查询结果:土地使用权证权利人坐落面积打印日期08972684吕志超南安市洪濑镇东大路南路301.22021-09-28②所有权登记查询结果:序号所有权证权利人坐落面积备注打印日期12920000104吕志超洪濑镇东大路南路131.3已限制登记2021-09-2822920000107吕志超洪濑镇东大路南路343.92已限制登记2021-09-28③产权审核记录(编号:20000104)房屋坐落产权人初审意见复审意见审批意见日期洪濑镇东大路南路吕志超该产权人1995年经批准自建房屋建筑面积131.30㎡,产权来源合法,手续完备,请给予办理产权登记手续。经查验手续完备,同意办理产权登记。经复查无误,同意办理确权,准予发证2000-11-18④产权审核记录(编号:20000107)房屋坐落产权人初审意见复审意见审批意见日期洪濑镇东大路南路401号吕志超该产权人1995年经批准自建房屋建筑面积343.92㎡,产权来源合法,手续完备,请给予办理产权登记手续。经查验手续完备,同意办理产权登记。经复查无误,同意办理确权,准予发证2000-11-18⑤土地登记申请审批表土地使用者吕志超单位性质个人通讯地址南安市洪濑镇东大路南路主管部门西林土地座落南安市洪濑镇西林村三组1990年6月经洪濑镇政府批准301.00㎡,已竣工要求登记发证独自使用面积301.20㎡土地类别住宅建筑占地面积301.20㎡权属性质国有四至东邻一米巷,以本宅外壁皮为界;西邻东大路南路,以本宅外壁皮为界;南邻吕培绵厝合墙,以墙中心线为界;北邻吴琼瑶厝合墙,以墙中心线为界初审意见经初审该宗地用地面积301.20㎡,建于1990年6月,以住房建筑用地申请表为依据,经洪濑镇政府批准用地面积301.00㎡,未经批准用地面积0.2㎡,已按有关规定处理确权,权属合法,界址清楚,面积准确,同意报批登记发证用地面积301.20㎡。                   日期:1997年9月30日土地管理机关审核意见拟准予登记使用国有土地面积叁佰零拾壹点贰平方米作为住宅用地。另:本次是以泉州市汇高房产测绘有限公司于2022年6月14日出具的《房产测绘成果报告书》(报告编号:汇高测绘[2022]南字第007号)为依据。未办证建(构)筑物基本信息如下:序号层数/结构层次建筑面积(㎡)建筑面积小计(㎡)1一层/钢管柱、木屋架、铁皮屋盖、水泥瓦盖一层150.00150.00合计  150.002、实物状况
(1)建筑物实物状况:建筑结构框架设施设备水、电、通讯等设施齐全。装饰装修标的物一层室内铺石板材,内墙面为涂料粉刷,天棚为pvc扣板吊顶,二层及以上均为毛坯房。建成时间1990年使用及维护状况使用正常,维护状况一般。外观外墙正面瓷砖饰面,其余三面为水泥砂浆抹面,建筑物外观一般。电梯配套设置电梯井,尚未安装电梯设备层高一层约3.5米,二层及以上约3米。总楼层及层次楼宇总层数为5层,标的物位于第1、4层。
(2)土地实物状况:土地实物状况(见下表)土地面积301.2平方米土地形状近似矩形地    形地貌属福建东部沿海花岗岩丘陵与平原地貌区的一部分。地貌有低山、丘陵、台地、平原、河谷盆地、滩涂等类型,以丘陵为主。地    势较平坦地    质地质条件较好,有较强地质承载力土    壤土壤条件较好,承载力较好开发程度地上建筑物已经建成并投入正常使用,开发程度达到:宗地红线内外通路、通电、通上水、通下水、通讯和场地平整
3、区位状况(见下表)坐落位置位于南安市洪濑镇东大路南路的自建住宅,详见本报告所附位置图。交通状况位于南安市洪濑镇东大路南路的自建住宅,周边有南安市307省道等多条交通主次干道,已形成路网,道路通达度高,的士停靠点较多,来往的士较多,交通便捷度较好。外部配套设施附近有润家生鲜百货、洪濑中心小学东校区、开心幼儿园、帮登工业园、信达加油站、燕红便民店等,公共配套设施较齐全。周围环境区域内道路绿化优,没有发现明显污染源,环境优。评估总价:人民币壹佰零柒万壹仟肆佰元整(RMB:1071400元)。起拍价:749980元,保证金:74990元,增价幅度:7400元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京东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福建省南安市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福建省南安市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委托手续应于拍卖开始前三个工作日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拍卖开始前三个工作日向法院提交合法有效证明,经法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四、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 2022年10月14日8时30分起至2022年11月13日17时止接受咨询。有意者自行于2022年11月07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前往南安市洪濑镇东大路南路现场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联系人:李法官,联系电话:0595-86389537)。

五、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六、竞价规则: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七、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每次增价幅度为7400元。

八、特别提醒:
1、拍卖标的物为自建房,该建筑项目(自建住宅及简易搭盖)系被执行人吕志超和其父母吕培绵、吴琼瑶共建所成。该建筑项目所占国有建设用地现部分产权登记在被执行人吕志超名下,部分登记在案外人吕培绵、吴琼瑶名下。该建筑项目中一楼的产权部分登记在被执行人吕志超名下,部分登记在案外人吕培绵、吴琼瑶名下,二、三、五楼产权登记在案外人吕培绵、吴琼瑶名下,四楼产权登记在被执行人吕志超名下。
2、本次拍卖不包括室内物品,没有钥匙。
3、该建筑项目共用一楼梯、一电梯井(未安装电梯设备),买受人需自行与案外人吕培绵、吴琼瑶协商处理相邻事宜。买受人自行通过合法途径解决拍卖标的物可能涉及的其他方面的纠纷。
4、请竞买人认真阅读评估报告及测绘报告,并实地进行查看。拍卖成交后,拍卖人以现状移交拍卖物,对因土地红线与实际使用现状存在偏差产生的办证、开发使用等风险,均由买受人承担并自行通过合法途径处理,拍卖人不负责为买受人协调、解决可能存在的定界、征迁、赔付、通行等问题。
5、拍卖标的物在六个月内移交给竞买人,竞买人应自行负责清理现场,如拍卖标的物未能在六个月内移交给竞买人,视为拍卖不成交。竞买人缴纳的拍卖款全额退还买受人(不计利息)注:拍卖标的物现有人占用,腾空需要一定时间。在拍卖标的物移交后,法院再出具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给买受人
6、竞买人是否能以该拍卖标的办理落户登记,竞买人报名前应自行向户籍管理部门咨询,拍卖人不对此作承诺。
7、竞买人应在报名前自行前往相关部门了解清楚是否受当地限购政策影响,凡是报名参与竞买的,皆视为对该情况的知悉,如竞买人因受限购政策影响导致不能办理过户,拍卖人不向竞买人退还拍卖款。
8、竞买人应实地查看并了解清楚,凡报名参与竞买的,皆视为对该情况的知悉。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担保责任。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9、拍卖标的物具体情况与产权登记不一致的,以产权登记为准。拍卖标的物上若存在违章,买受人应自觉遵守相关法律的规定,接受相关部门的依法处理违章事宜。
10、买受人自行通过合法途径解决拍卖标的物可能涉及的其他方面的纠纷。

九、税费承担: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登记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因拍卖人在确定起拍价时已扣除卖方在本次交易环节中依法应承担的税费等,故办理产权转移登记和实物移交过程中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土地增值税、契税、过户手续费、印花税、权证费以及房产、土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及有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费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有关税费等情况竞买人在参与竞拍前应自行向有关部门以及物业单位充分咨询、了解。本次拍卖标的物的成交价款不包括上述税费。竞买人报名参与竞买即视为对上述税费都有充分了解并同意承受。

十、网络司法拍卖系公开、透明的程序,成交前任何人都无法确定最终成交价格。竞买人请勿轻信任何中介、炒房客及其他个人对于房产状况、是否带租约的描述及对成交价格的保证,避免权益受损。竞买人请自行了解不动产所在地的限购政策,不符合购房政策的参与竞买导致无法办理产权转移登记手续的,后果自负。

十一、对于本次标的物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开拍前十五日与本院联系。

十二、拍卖竞价前京东网拍系统将冻结竞买人账户内的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22年11月22日10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南安市人民法院,开户银行:工商银行南安市支行,账号:9558 8514 0800 0835 366)。

十三、重要提示:请注意,司法拍卖有最后缴款期,请自行确认资金情况并自行承担法律后果。逾期缴纳尾款将视为悔拍,本院依法将对已缴交的保证金收缴。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与竞买。请竞买人充分关注上述风险及法律后果,自行确认资金情况并自愿承担上述法律后果。拍卖人未授权或指定任何机构对本次拍卖活动提供融资贷款服务,请竞买人通过正规渠道自行向有关金融机构咨询办理。

十四、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拍卖成交后,本院负责腾空并组织移交,但腾空交接需要一定时间,未能在六个月内移交给买受人,则视为拍卖不成交,买受人缴纳的拍卖款全额退还(不计利息)。拍卖过程中,涉及执行异议,若执行异议审查期间未停止执行的,拍卖成交后,如执行异议阻却执行未能继续处置拍卖标的物,则视为拍卖不成交,买受人缴纳的拍卖款全额退还(不计利息)。

十五、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保证金金额往往数额较大,为避免在在线支付的过程中,因银行限额而导致无法支付的问题,建议竞买人提前去相关银行办理提高网银支付限额的业务。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s://help.jd.com/user/issue/359-1659.html在缴纳保证金过程中,如有疑问,请拨打京东司法拍卖服务热线:4006229586。

十六、竞买人是否能以该拍卖标的办理落户登记,竞买人在报名前应自行向户籍管理部门咨询,拍卖人不作办理户口、入户的任何承诺。

十七、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京东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八、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和评估报告,一旦成功缴纳保证金,即视为对本次拍卖活动的《拍卖公告》和《拍卖须知》所有条款已充分了解并接受约束。

十九、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本标的的评估报告摘自:泉中联资评报字(2022)第F015号评估报告
咨询电话:李法官0595-86389537
监督电话:0595-86390035
联系地址:福建省南安市溪美街道湖中路28号详细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www.rmfysszc.gov.cn)”上查询。  福建省南安市人民法院2022年10月14日

标的详情

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
标的物情况介绍摘录泉中联资评报字(2022)第F015号评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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