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儋州市白马井镇滨海新区第二组团滨海路中南西海岸二期儋州中南西海岸2栋1单元26层2605室
将于11月1日10:00开拍
竞价期24小时
联系方式:
海南华生拍卖有限公司:0898-65878109
看样:
请根据公告所留电话,联系及约定时间上门实地看样。
房型图(仅供参考)
1. 法院公告中对于税费承担方式,前后描述不一致。公告中既约定了税费各付,又约定了税费由竞拍者全包。请仔细阅读公告全文,并向法院电话确认。
保证金须知
一、保证金的缴纳:
保证金是用户参加竞拍的凭证,如用户有意参加相关标的物竞拍活动,则须缴纳处置法院或送拍机构设置的参与竞拍活动的保证金。每个标的物的竞拍只需要缴纳一次保证金。
请在标的物详情页点击“交保证金报名”按钮进入报名流程并交纳保证金。已有京东账号的用户,请先登录京东账号,并确认您的京东账号已通过实名认证后,缴纳保证金。没有京东账号的用户,可直接点击“交保证金报名”按钮,按照系统提示注册京东账号,并完成实名认证后,缴纳保证金。
二、 保证金的处理:
1.保证金的返还,以下两种情况下,将原路退还用户保证金:
1)用户未成功竞拍标的物;
2)拍卖结束前,处置法院或送拍机构依法撤回、中止、暂缓拍卖的。 竞拍结束后,系统会自动在1-15个工作日内将款项退还到支付账户中,如您缴纳的竞拍保证金符合退还条件,但是系统未予退还,您可以联系京东客服400-622-9586,我们会尽快帮您处理。
2.保证金冲抵成交款
用户竞拍成功后,用户缴纳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化为部分成交款,由京东结算给法院。用户需自行在线下将除保证金外的剩余成交款支付给法院。如按照页面公示,有拍卖佣金产生,用户应在自行在线下将拍卖佣金支付给送拍机构。
3.保证金的扣除
竞拍成功后,京东依法将成交用户的保证金结算给法院。
用户未按规定如实提交个人身份信息、企业资质、特殊资质证明等,或所提交的信息、资料不真实、不完善、出现错误,或竞拍成功后未按照规定的时间完成剩余成交款付款的,处置法院可依法扣除用户缴纳的保证金。扣款手续及出具凭据由处置法院完成,但京东无需就扣除的保证金给用户、处置法院或送拍机构开具发票或收据等相关凭证。
4.特殊情况
用户因页面公示的竞拍标的与实物不符、存在重大瑕疵未公示等原因,认为自己有权要求处置法院返还保证金的,请按照页面公示的联系方式,自行与处置法院沟通返还事宜,是否返还保证金由处置法院决定。由于京东在竞拍成功后即将保证金向处置法院结算,故所涉款项的返还不经过京东,京东亦不对处置法院是否返还、返还时效、返还方式等承担任何责任。
海口市琼山区人民法院竞 买 须 知海口市琼山区人民法院将于2022年11月1日10时起至2022年11月2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海口市琼山区人民法院京东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ifa.jd.com/2908;户名:海口市琼山区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特别提示:竞买人应自行了解海南省各市县有关限购政策,海南户籍居民需以家庭为单位提交不满两套房证明;非海南省户籍居民家庭购买住房需提供至少一名家庭成员在海南省累计60个月及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竞买人需根据自身条件向当地不动产登记部门咨询)。竞买人于拍卖开始前向各市县不动产登记部门咨询及申请购房资格凭证(包含资格生效起止日期等信息)。拍卖成交后,竞买人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时,须同时提供有效期内的购房资格证明材料(如购房资格二维码信息截图、不动产部门出具的购房资格证明等)。竞买人因不符合限购政策规定条件的一律不准参加竞拍(应确保缴纳竞拍保证金前有相应的不动产购买资格,竞拍后取得资格的,不视为符合限购政策规定),如不符合购房条件者擅自参加竞拍后果自负。若竞买人不按法律政策购买导致重新拍卖,除竞买人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外,竞买人还需承担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法人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自然人或组织机构)未开设京东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到本院办理委托手续(委托人为自然人:须委托人和委托代理人携带身份证及复印件,来本院现场办理委托手续;委托人为组织机构:须委托代理人随带组织机构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单位公章,提前7-10天来本院现场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买受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本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上述委托手续应于2022年10月23日17时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委托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开拍前五日内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竞买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五、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六、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五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五分钟。网络司法拍卖竞价期间无人出价的,本次拍卖流拍。
七、竞拍前,竞买人的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支付拍卖保证金。竞买人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京东司法拍卖平台服务系统提示报名交纳保证金,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竟得者(即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解冻。拍卖未成交(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八、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房屋和土地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的为准。本院对上述情况不作担保,所涉及的问题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对拍卖标的物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办理时间等情况,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
九、拍卖成交后,由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以买受人的真实身份自动生成确认书并公示。该买受人应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于2022年11月9日15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开户单位:海口市琼山区人民法院,开户行:海口农商银行铁桥支行,账号:1010898890024295 请注明“(2022)琼0107执583号拍卖余款”),并在交付尾款后(凭法院财务室收据、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委托手续等原件)到海口市琼山区人民法院(地址:海口市琼山区新大洲大道398号)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领取执行裁定书及拍卖款收款收据,办理拍卖标的物交付手续。
十、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十一、买受人付款后应即时提取标的物,并办理交接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十二、买受人按规定付清成交款后,需办理财产权证的证照转移、变更手续的,须等他项权证注销后,凭法院《执行裁定书》、《拍卖成交确认书》、拍卖款收款收据自行办理过户手续,拍卖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十三、本次拍卖为净价、现状拍卖。标的物的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按主管部门规定,承担税、费、金,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拍卖标的物所涉及土地、房屋的一切税、费、金由买受人和被执行人各自承担,买受人先行垫付(包括但不限于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土地变性及增加容积率应补缴地价款及物业、水、电、煤气户名变更的费用等),并自行按现行规划条件要求办理土地变性及增加容积率补缴地价款手续。不动产所欠物业费、水费、电费、煤气费等可能存在的一切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不在拍卖成交款中扣除。
十四、拍卖的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五、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六、根据法律规定,委托法院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撤回拍卖或拍卖结束前暂缓、中止拍卖。
十七、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京东司法网络拍卖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或者主动与委托法院联系。如需更改地址,买受人应及时与委托法院联系确认更改。因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地址,导致法院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八、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九、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法院咨询电话:0898-65878109(周一至周五9:00-11:30;14:30-17:30接受咨询)
联系地址:海口市琼山区新大洲大道398号法院
监督电话:0898-65876355海口市琼山区人民法院二0二二年九月三十日
海 南 省 海 口 市 琼 山 区 人 民 法 院 拍 卖 公 告(第一次拍卖) 海口市琼山区人民法院将于2022年11月1日10时至2022年11月2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海口市琼山区人民法院京东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ifa.jd.com/2908;户名:海口市琼山区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海南省儋州市白马井镇滨海新区第二组团滨海路北段B-02-03地块中南西海岸二期儋州中南西海岸2#楼(栋)1单元26层2605室【合同备案号:DZRC2022003464】。具体现场状况以实际为准。未标明的瑕疵不在拍卖人承担范围。请各竞买人自行了解。评估价:626072元,起拍价:520000元,保证金:80000元,增价幅度:5000 元。特别提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司法拍卖房产竞买人资格若干问题的规定》,申请参与竞拍的竞买人,应当具备房产所在地限购政策的购房资格。拍卖成交后,本院将对买受人的购房资格进行审查,对不具备购房资格的买受人,本院将不予出具成交裁定书且保证金不予退还,请竞买人注意风险。竞买人应自行了解海南省各市县有关限购政策,于拍卖开始前向各市县不动产登记部门咨询及申请购房资格凭证(包含资格生效起止日期等信息)。拍卖成交后,竞买人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时,须同时提供有效期内的购房资格证明材料(如购房资格二维码信息截图、不动产部门出具的购房资格证明等)。竞买人因不符合限购政策规定条件的一律不准参加竞拍(应确保缴纳竞拍保证金前有相应的不动产购买资格,竞拍后取得资格的,不视为符合限购政策规定),如不符合购房条件者擅自参加竞拍后果自负。若竞买人不按法律政策购买导致重新拍卖,除竞买人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外,竞买人还需承担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自2022年9月30日起2022年10月30日止(节假日休息)接受咨询,本次拍卖不组织看样。本院已委托海南华生拍卖有限公司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房产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等工作。特别提示:该公司提供的相关信息由该公司负责并承担责任,一切答复内容不代表法院立场,仅供竞买人参考,竞买人也可向本院及办理权证、过户手续的行政职能部门了解、核实。(网拍咨询电话:0898-65878109)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则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本次拍卖为增价拍卖,拍卖保留价即为起拍价(注:一人或一人以上报名,拍卖结束时出价最高的竞价人则竞买成功)。
五、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物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详细情况可向物业及相关部门了解,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六、
(1)上述标的按净价、现状拍卖;
(2)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土地、房屋的一切税、费及其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
(3)房产的交易及过户按海南省的相关房地产限购政策执行。竞买人是否符合过户条件等情况,请各竞买人自行到当地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了解,拍卖人不承担一切责任。特别注意事项:因本次拍卖标的物的评估价格不包含评估对象所有权人交易中应缴纳的各项税费,因此在拍卖成交后应缴纳的税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有关房屋税费数额、买受人承担税费的发票开具等问题请自行向当地的财税、房管、国土、所在楼盘的物业公司等相关部门了解)。
七、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
(一)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
(二)网络服务提供者;
(三)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
(四)第(一)至(三)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
八、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开拍前七日内与本院联系。
九、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公告前暂无核准的优先购买权人。
十、拍卖竞价前京东系统将锁定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22年11月9日15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海口市琼山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海口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铁桥支行,账号:1010898890020546 请注明“(2022)琼0107执583号拍卖余款”),并在交付尾款后(凭法院财务室收据、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委托手续等原件)到海口市琼山区人民法院(地址:海口市琼山区新大洲大道398号)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领取执行裁定书及拍卖款收款收据,办理拍卖标的物交付手续。上述《拍卖成交确认书》由竞买方及承办法官双方签字确认并加盖法院公章作为确认拍卖成交唯一凭证,《拍卖成交确认书》签字确认前,因拍卖被撤回等程序性事项导致不动产无法过户及交付的风险由竞买人承担,法院应于十个工作日内将已收拍卖款项退还竞买人。
十一、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二、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京东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法院咨询电话:0898-65878109(海南华生拍卖有限公司)法官电话(苏法官):0898-65879129法院
监督电话:0898-65876355
联系地址:海口市琼山区新大洲大道398号。 海口市琼山区人民法院 二0二二年九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