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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昌市潭牛镇碧桂园路11号碧桂园·椰城棕榈园一路13号房

起拍价:

¥142.88212万

将于10月10日10:00开拍

竞价期24小时

处置单位:

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

联系方式:

万波:电话1:0755-21981797

拍卖平台:

京东拍卖

点此去参拍

关键词:

评估价:

¥178.60265万

保证金:

¥14万

税费承担:

各付

起拍价:

¥142.88212万

单价:

¥0.8万

是否限购:

不限购

折价率:

8折

贷款支持:

个人联系银行

看样:

请根据公告所留电话,联系及约定时间上门实地看样。

小区名称:

性质:

住宅

面积:

184.06㎡

学区房:

房型图(仅供参考)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竞拍须知 竞拍公告 标的详情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保证金须知

一、保证金的缴纳:
保证金是用户参加竞拍的凭证,如用户有意参加相关标的物竞拍活动,则须缴纳处置法院或送拍机构设置的参与竞拍活动的保证金。每个标的物的竞拍只需要缴纳一次保证金。
请在标的物详情页点击“交保证金报名”按钮进入报名流程并交纳保证金。已有京东账号的用户,请先登录京东账号,并确认您的京东账号已通过实名认证后,缴纳保证金。没有京东账号的用户,可直接点击“交保证金报名”按钮,按照系统提示注册京东账号,并完成实名认证后,缴纳保证金。

二、 保证金的处理:
1.保证金的返还,以下两种情况下,将原路退还用户保证金:
1)用户未成功竞拍标的物;
2)拍卖结束前,处置法院或送拍机构依法撤回、中止、暂缓拍卖的。 竞拍结束后,系统会自动在1-15个工作日内将款项退还到支付账户中,如您缴纳的竞拍保证金符合退还条件,但是系统未予退还,您可以联系京东客服400-622-9586,我们会尽快帮您处理。
2.保证金冲抵成交款
用户竞拍成功后,用户缴纳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化为部分成交款,由京东结算给法院。用户需自行在线下将除保证金外的剩余成交款支付给法院。如按照页面公示,有拍卖佣金产生,用户应在自行在线下将拍卖佣金支付给送拍机构。
3.保证金的扣除
竞拍成功后,京东依法将成交用户的保证金结算给法院。
用户未按规定如实提交个人身份信息、企业资质、特殊资质证明等,或所提交的信息、资料不真实、不完善、出现错误,或竞拍成功后未按照规定的时间完成剩余成交款付款的,处置法院可依法扣除用户缴纳的保证金。扣款手续及出具凭据由处置法院完成,但京东无需就扣除的保证金给用户、处置法院或送拍机构开具发票或收据等相关凭证。
4.特殊情况
用户因页面公示的竞拍标的与实物不符、存在重大瑕疵未公示等原因,认为自己有权要求处置法院返还保证金的,请按照页面公示的联系方式,自行与处置法院沟通返还事宜,是否返还保证金由处置法院决定。由于京东在竞拍成功后即将保证金向处置法院结算,故所涉款项的返还不经过京东,京东亦不对处置法院是否返还、返还时效、返还方式等承担任何责任。

竞买须知

拍卖须知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将于2022年10月10日10时至2022年10月11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京东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法院账户名: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址https://sifa.jd.com/2579),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标的物详情:文昌市潭牛镇碧桂园路11号碧桂园·椰城棕榈园一路7#幢02单元13号房产【琼(2018)文昌市不动产权第0001128号】。拍卖物建筑面积为:184.06平方米(具体以相关主管部门最后核定为准)拍卖物用途:住宅;拍卖物性质:商品房;拍卖物建筑面积、性质、用途、是否欠地价及土地使用费,以相关主管部门最后核定为准。拍卖物建筑面积如实际面积与登记面积不符,其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四、拍卖标的以现状进行拍卖,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房地产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为准。拍卖人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如有房屋结构与发证时发生改变的,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须修复的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五、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另外,根据国家及当地目前的房屋限购政策,自然人竞买时应当符合现行国家及当地有关房地产调控政策规定的条件;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自行向相关主管部门核实条件。若房产当地具有住宅类房产限购政策,则参与竞买住宅类房产的竞拍人应符合当地关于住宅类房产限购政策,应具备购买资格,否则相关法律后果自行承担。拍卖成交后,如买受人无购房资格,或未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收到《拍卖成交确认书》次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法院提交《购房资格证明》的,法院将撤销拍卖并重新拍卖,该竞买人不得参与该标的物的后续竞拍。因无购买资格撤销拍卖,经查存在悔拍、恶意竞拍等情形的,依法将受到没收竞买保证金、罚款等处理。竞买人应当自行了解有关房地产调控政策及由此而产生的法律后果。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京东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六、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2022年10月3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七、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九、第一次出价竞拍前意向竞买人须在京东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京东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在线支付保证金14万元,支付后系统自动冻结该笔保证金,具体要求请阅读竞价页面内的《竞拍须知》及京东网络拍卖平台告知的司法拍卖流程的相关准则。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解冻。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保证金支付帮助:https://help.jd.com/user/issue/359-1659.html)

十、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买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十一、拍卖成交后,拍卖余款请在2022年10月18日前一次性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民生银行科苑支行,账号:9902001772845812)买受人应在收到通知后(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沙嘴路8号红树华府A座(红树湾壹号)26层执行局]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

十二、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余款,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若保证金不能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买受人需补交,拒不补交的,本院强制执行。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十三、买受人付清余款后应及时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中产生的一切税费由相应主体依法各自承担。买受人需自行办理水、电、煤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支付,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拍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

十四、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五、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六、拍卖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七、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京东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八、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京东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九、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举报监督电话:0755-21981748,21981797京东技术
咨询电话:400-888-4328  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二〇二二年八月三十一日

竞拍公告

文昌市潭牛镇碧桂园路11号碧桂园·椰城棕榈园一路13号房的公告(第一次) 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将于2022年10月10日10时至2022年10月11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京东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法院账户名: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址:https://sifa.jd.com/2579),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文昌市潭牛镇碧桂园路11号碧桂园·椰城棕榈园一路7#幢02单元13号房产【琼(2018)文昌市不动产权第0001128号】。拍卖物建筑面积为:184.06平方米(具体以相关主管部门最后核定为准)拍卖物用途:住宅;拍卖物性质:商品房;拍卖物建筑面积、性质、用途、是否欠地价及土地使用费,以相关主管部门最后核定为准。拍卖物建筑面积如实际面积与登记面积不符,其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起拍价:1428821.20元,保证金:140000元,增价幅度:7000元及其倍数。    

二、咨询时间与方式: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拍卖结束前工作时间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联系,联系电话0755-21981748,21981797 (不接受税费、学位、户籍相关咨询,请自行向主管部门了解核实);本院不带领看样,竞买人请自行看样。(我院委托深圳市鹏润金服信息咨询有限公司承担网络司法拍卖的司法辅助服务工作,辅助服务费按成交价1%收取,最高不超过每单人民币1万元,该标的物成交后由被执行人承担,从拍卖款中优先支付)。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五、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标的物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法院不带领看样看样相关请联系400-888-4328)

六、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另外,根据国家及当地目前的房屋限购政策,自然人竞买时应当符合现行国家及当地有关房地产调控政策规定的条件;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自行向相关主管部门核实条件。若房产当地具有住宅类房产限购政策,则参与竞买住宅类房产的竞拍人应符合当地关于住宅类房产限购政策,应具备购买资格,否则相关法律后果自行承担。拍卖成交后,如买受人无购房资格,或未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收到《拍卖成交确认书》次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法院提交《购房资格证明》的,法院将撤销拍卖并重新拍卖,该竞买人不得参与该标的物的后续竞拍。因无购买资格撤销拍卖,经查存在悔拍、恶意竞拍等情形的,依法将受到没收竞买保证金、罚款等处理。竞买人应当自行了解有关房地产调控政策及由此而产生的法律后果。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京东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七、拍卖成交后,法院仅出具过户执行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并送达给相关主管部门办理解封和产权过户手续。拍卖物是否可以办理产权过户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到相关主管部门查询并处理;买受人应自过户法律文书送达之日起30日内到相关主管部门迳行办理产权过户手续。

八、特殊说明:拍卖成交时,所涉及的由原权利人及买受人承担的税收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增值税及附加、土地增值税、契税、印花税、交易手续费、权证工本费、个人(企业)所得税、房产税和其它相关费用,以相关部门最终核定为准),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由原权利人和买受人各自支付。原权利人负担的部分,买受人可选择先行垫付。如买受人先行垫付的,自垫付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持有效完税凭证、支付凭证至本院申报退款,逾期申报造成无法退付该垫付款的,买受人应另循法律途径解决。一切税、费、应补地价、土地使用费的具体金额由竞买人自行向相关主管部门咨询。拍卖标的所涉及的水、电、煤气、管理费等相关未了受法律保护的债务均由买受人支付。

九、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2年10月3日前与本院联系。

十、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一、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无。

十二、拍卖竞价前意向竞买人须在京东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京东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在线支付竞买保证金,具体要求请阅读竞价页面内的《竞拍须知》及京东网络拍卖平台告知的司法拍卖流程的相关准则。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三、拍卖余款请在2022年10月18日前一次性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民生银行科苑支行,账号:9902001772845812)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若保证金不能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买受人需补交,拒不补交的,本院强制执行。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十四、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以下链接为各大银行对外公示的网银最高支付限额的整理页面,仅供参考,实际支付限额请咨询银行,以银行告知为准:https://help.jd.com/user/issue/359-1659.html在缴纳保证金过程中,如有疑问,请拨打京东司法拍卖服务热线:400-888-4328。

十五、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京东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六、通知或无法通知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人的情况:本院已依法通知双方当事人。(如双方当事人下落不明,根据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的规定,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满5日,即视为已经通知。)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举报监督电话:0755-21981748,21981797京东技术
咨询电话:400-888-4328                                 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二〇二二年八月三十一日

标的详情

上一条:位于东莞市虎门镇金洲村长德路凯蓝公馆2幢1003、1004号房

下一条:东莞市横沥镇田头村的一宗商住用地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在建工程建筑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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