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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华瑶族自治县沱江镇纸厂路金港湾小区3号楼一层车库

起拍价:

¥46.2万

将于4月30日10:00开拍

竞价期24小时

处置单位:

江华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联系方式:

翟:16681476909

拍卖平台:

京东拍卖

点此去参拍

关键词:

变卖

评估价:

¥80.32万

保证金:

¥46.2万

税费承担:

各付

变卖价:

¥46.2万

单价:

¥0.1万

是否限购:

不限购

折价率:

5.8折

贷款支持:

个人联系银行

看样:

请根据公告所留电话,联系及约定时间上门实地看样。

小区名称:

性质:

车库

面积:

308.21㎡

学区房:

房型图(仅供参考)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变卖须知 变卖公告 标的详情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保证金须知

一、保证金的缴纳:
保证金是用户参加竞拍的凭证,如用户有意参加相关标的物竞拍活动,则须缴纳处置法院或送拍机构设置的参与竞拍活动的保证金。每个标的物的竞拍只需要缴纳一次保证金。
请在标的物详情页点击“交保证金报名”按钮进入报名流程并交纳保证金。已有京东账号的用户,请先登录京东账号,并确认您的京东账号已通过实名认证后,缴纳保证金。没有京东账号的用户,可直接点击“交保证金报名”按钮,按照系统提示注册京东账号,并完成实名认证后,缴纳保证金。

二、 保证金的处理:
1.保证金的返还,以下两种情况下,将原路退还用户保证金:
1)用户未成功竞拍标的物;
2)拍卖结束前,处置法院或送拍机构依法撤回、中止、暂缓拍卖的。 竞拍结束后,系统会自动在1-15个工作日内将款项退还到支付账户中,如您缴纳的竞拍保证金符合退还条件,但是系统未予退还,您可以联系京东客服400-622-9586,我们会尽快帮您处理。
2.保证金冲抵成交款
用户竞拍成功后,用户缴纳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化为部分成交款,由京东结算给法院。用户需自行在线下将除保证金外的剩余成交款支付给法院。如按照页面公示,有拍卖佣金产生,用户应在自行在线下将拍卖佣金支付给送拍机构。
3.保证金的扣除
竞拍成功后,京东依法将成交用户的保证金结算给法院。
用户未按规定如实提交个人身份信息、企业资质、特殊资质证明等,或所提交的信息、资料不真实、不完善、出现错误,或竞拍成功后未按照规定的时间完成剩余成交款付款的,处置法院可依法扣除用户缴纳的保证金。扣款手续及出具凭据由处置法院完成,但京东无需就扣除的保证金给用户、处置法院或送拍机构开具发票或收据等相关凭证。
4.特殊情况
用户因页面公示的竞拍标的与实物不符、存在重大瑕疵未公示等原因,认为自己有权要求处置法院返还保证金的,请按照页面公示的联系方式,自行与处置法院沟通返还事宜,是否返还保证金由处置法院决定。由于京东在竞拍成功后即将保证金向处置法院结算,故所涉款项的返还不经过京东,京东亦不对处置法院是否返还、返还时效、返还方式等承担任何责任。

变卖须知

竞买须知  

一、本《竞买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变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变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变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均可参加竞买,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参与竞买人需委托他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竞买,必须在竞价程序开始三个工作日前向法院提交委托材料(随带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等),经法院确认后可参与竞买。 

四、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最迟于开拍前5个工作日内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五、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六、本次变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变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七、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本院指定账户。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退回,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八、本次变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变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变买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变卖人对变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请竞买人在竞买前必须仔细审查变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九、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网络拍卖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变卖成交后,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预缴款,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预缴款,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请在成交后七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并在付款时备注买受人和竞买标的名称,账户如下: 户  名: 江华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开户银行:华融湘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华支行账  号:7202 0311 0000 01378 

十一、买受人逾期未支付变卖余款,法院可以裁定重新变卖。重新变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变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除去保证金后的变卖预缴款予以退回),依次用于支付变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变卖价款低于原变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十二、买受人付款后应及时提取标的物,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十三、本次变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变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变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四、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契税、过户手续费、印花税、权证费、水利基金费、出让金以及房产及土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根据法律法规由相应主体承担,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由买受人自行解决。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竞价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变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到相关部门详细咨询限购、过户等相关政策,过户风险自行承担。未咨询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现状的认可,责任自负。标的物如有原户口难以迁出的情况由买受人自行解决。

十五、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 

十六、竞买人应当遵守竞买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七、变卖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变卖开始前撤回变卖、变卖结束前中止或暂缓拍卖。 

十八、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如实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九、凡发现变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举报监督电话:0746-2311785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致电以下咨询电话咨询。 承办  法官:13974659909 (毛法官)咨询  电话:16681476909(翟先生)(京东湖南区司法辅助服务指定机构-湖南省子仪天下拍卖有限公司)京东技术
咨询电话:4006229586
联系地址:江华县沱江镇萌渚路73号
网址: http://sifa.jd.com/2515                        湖南省江华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二〇二二年四月十四日

变卖公告

湖南省江华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关于江华瑶族自治县沱江镇纸厂路金港湾小区3号楼一层车库变卖公告 湖南省江华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将于2022年4月30日10时起60日之内(延时的除外)在湖南省江华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京东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法院账户名:湖南省江华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网址:http://sifa.jd.com/2515),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江华瑶族自治县沱江镇纸厂路金港湾小区3号楼一层车库。建筑面积:308.21平方米;权证号:江华房权证沱江字第0141038-1号;评估价:80.32万元;起拍价:46.2万元,保证金:3万元,增价幅度:0.3万元(以及其整数倍);注意:标的物内所有可移动设施设备等均不在此次范围内。(产权证不包括一层3-
2、3-
4、3-
5、3-
7、3-21、3-23、3-24号物管用房。)

二、变卖方式:
1、网络司法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竞价结束即变卖结束。
2、竞买人需要先报名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缴款,才能取得变卖参与资格;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变卖价,方可成交。

三、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需委托他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竞买,必须在竞价程序开始前向法院提交委托材料(随带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等),经法院确认后可参与竞买。竞买成功后,竞买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果买受人本人因客观原因无法来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或者领取标的的,买受人应向法院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并由代理人携带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到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领取标的。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四、拍卖辅助机构咨询电话:16681476909翟先生自本公告发布起至变卖结束止(节假日休息)接受咨询,有意者请拨打咨询电话联系看样。  

五、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变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到相关部门详细咨询限购、过户等相关政策,过户风险自行承担。未咨询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现状的认可,责任自负。标的物如有原户口难以迁出的情况由买受人自行解决。

六、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变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契税、过户手续费、印花税、权证费、水利基金费、出让金以及房产及土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由相应主体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由买受人自行解决。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竞价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开拍前5日之前与本院联系。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价,不参加竞价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竞买人报名参与变卖时,网拍系统将通过竞买人账户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变卖预缴款,变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解冻退回,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预缴款,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预缴款,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请在成交后7日内付款到法院指定账户:户    名:江华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开户银行:华融湘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华支行账    号:7202 0311 0000 01378并在缴纳余款后15日内(遇节假日顺延)(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湖南省江华县人民法院(湖南省永州市江华县沱江镇萌渚路73号)签署《变卖成交确认书》,办理变卖标的交付手续。法院将做好沟通协调工作,尽力及早交付标的物。

十一、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6〕18号)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京东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变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并公示,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等信息。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及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如描述、照片与实物不一致,以实物为准。 
咨询电话:承办   法官:13974659909 (毛法官)咨询   电话:16681476909(翟先生)(京东湖南区司法辅助服务指定机构-湖南省子仪天下拍卖有限公司)
京东技术咨询电话:4006229586
联系地址:江华县沱江镇萌渚路73号
网址: http://sifa.jd.com/2515
此公告在“京东网”上发布。
江华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二〇二二年四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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