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献县京开大道西侧、电力局北侧的涉案房产一套
将于5月26日10:00开拍
竞价期24小时
看样:
请根据公告所留电话,联系及约定时间上门实地看样。
房型图(仅供参考)
保证金须知
一、保证金的缴纳:
保证金是用户参加竞拍的凭证,如用户有意参加相关标的物竞拍活动,则须缴纳处置法院或送拍机构设置的参与竞拍活动的保证金。每个标的物的竞拍只需要缴纳一次保证金。
请在标的物详情页点击“交保证金报名”按钮进入报名流程并交纳保证金。已有京东账号的用户,请先登录京东账号,并确认您的京东账号已通过实名认证后,缴纳保证金。没有京东账号的用户,可直接点击“交保证金报名”按钮,按照系统提示注册京东账号,并完成实名认证后,缴纳保证金。
二、 保证金的处理:
1.保证金的返还,以下两种情况下,将原路退还用户保证金:
1)用户未成功竞拍标的物;
2)拍卖结束前,处置法院或送拍机构依法撤回、中止、暂缓拍卖的。 竞拍结束后,系统会自动在1-15个工作日内将款项退还到支付账户中,如您缴纳的竞拍保证金符合退还条件,但是系统未予退还,您可以联系京东客服400-622-9586,我们会尽快帮您处理。
2.保证金冲抵成交款
用户竞拍成功后,用户缴纳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化为部分成交款,由京东结算给法院。用户需自行在线下将除保证金外的剩余成交款支付给法院。如按照页面公示,有拍卖佣金产生,用户应在自行在线下将拍卖佣金支付给送拍机构。
3.保证金的扣除
竞拍成功后,京东依法将成交用户的保证金结算给法院。
用户未按规定如实提交个人身份信息、企业资质、特殊资质证明等,或所提交的信息、资料不真实、不完善、出现错误,或竞拍成功后未按照规定的时间完成剩余成交款付款的,处置法院可依法扣除用户缴纳的保证金。扣款手续及出具凭据由处置法院完成,但京东无需就扣除的保证金给用户、处置法院或送拍机构开具发票或收据等相关凭证。
4.特殊情况
用户因页面公示的竞拍标的与实物不符、存在重大瑕疵未公示等原因,认为自己有权要求处置法院返还保证金的,请按照页面公示的联系方式,自行与处置法院沟通返还事宜,是否返还保证金由处置法院决定。由于京东在竞拍成功后即将保证金向处置法院结算,故所涉款项的返还不经过京东,京东亦不对处置法院是否返还、返还时效、返还方式等承担任何责任。
变卖须知河北省献县人民法院定于2021年5月26日10时至2021年7月25日10时止(延时除外),依法通过京东网(www.jd.com)拍卖平台,以网络电子竞价方式公开对河北省献县京开大道西侧、电力局北侧的涉案房产一套(以下简称“标的物”)进行网络司法变卖。为规范司法变卖行为,维护变卖秩序,保护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特制定本《变卖须知》,望大家共同遵守。第一条 本院按标的物的现状对其进行公开变卖,竞买人自愿参加竞买的视为对标的物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一切已知和未知的瑕疵,本院对标的物已知和未知的瑕疵不承担担保责任。第二条 参加本次变卖活动的竞买人必须仔细阅读并严格遵守本《变卖须知》,并对自己参加变卖活动的行为负责。第三条 标的物为河北省献县京开大道西侧、电力局北侧的涉案房产一套。房屋所有权证号:献县房权献证字0017776号,建筑面积共计1050.64平方米(其中有证部分建筑面积为573.58平方米,无证部分建筑面积为477.06平方米),规划用途:住宅。标的物无租赁,未腾空,本次拍卖房产(土地使用权为出让方式)买受人需自行了解标的物现状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第四条 竞买人需自行了解标的物过户所需手续及费用,如因政策原因,该标的物不能办理登记手续,竞买人需自行承担风险。办理产权登记过程中需缴纳的税、费、金等,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承担。房屋过户时,本院向有关登记机关出具过户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不负责提供其他单据或凭证,包括与纳税相关的票据和单据。以上相关过户费用等费用请竞买人自行向管理部门核实。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费、电费等欠费均由被执行人承担。第五条 竞买资格: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应具备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规定的资格或条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四条之规定:实施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相关的拍卖标的物:1.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2.网络服务提供者;3.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4.第1至3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近亲属。第六条 应买人须以本人名义交纳变卖价款,他人代交变卖价款的将视为无效,所交款项退回原账户。竞买人应亲自参加竞买,如因故不能参加,应委托代理人代为竞买。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应当在竞价会开始前经河北省献县人民法院确认,代理人方能参加竞买。竞买人主张优先购买权的,应当在竞价会开始前经河北省献县人民法院书面确认。第七条 竞买人之间、竞买人与网络司法变卖服务提供者之间不得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利益。第八条 竞价规则:
1、网络司法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预缴款,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 2、竞买人需要先报名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缴款,才能取得变卖参与资格;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变卖价,方可成交。
3、本次竞价会采用网络电子竞价方式,竞买人在规定的时间里,通过竞价系统输入报价,按照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进行连续竞价,由系统自动确定出最高报价。首次报价不得低于系统显示的起拍价,其后每次报价须高于系统显示的即时最高报价(优先购买权人可按即时最高报价应价),每次加价幅度:1万元。
4、竞价会结束前五分钟内无人出价的,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有出价的,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顺延五分钟。竞买人的出价时间以京东网竞价系统的时间为准。
5、竞买人一经应价,不能撤回。竞价会结束时,最高报价即为本次变卖成交价,其最高报价者成为买受人。
6、变卖成交后,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预缴款,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预缴款,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请于变卖成交后10个工作日内缴纳,可通过京东网注册账号网上支付。并持付款凭证、身份证明等相关资料,到河北产权市场有限公司签署成交确认书。
7、变卖未成交的,竞买人的变卖预缴款将于3日内退还原交款账户。竞买保证金不计利息。第九条 本次变卖的标的物在变卖成交后,京东网将自动生成《网络司法变卖成交确认书》,确认书中将载明买受人的姓名及竞价账号。第十条 经过竞价变卖成交后,买受人反悔不交纳尾款的,河北省献县人民法院可裁定重新变卖,重新变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并从买受人所交纳变卖价款中扣留变卖公告中所确定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本次网络司法变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变卖价款低于原变卖成交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变卖标的物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第十一条 网络司法变卖竞价程序中,有依法应当暂缓、中止执行等情形的,由河北省献县人民法院决定暂缓或者裁定中止变卖;网络服务提供者发现系统故障、安全隐患等紧急情况的,可以先行暂缓变卖,并立即向河北省献县人民法院报告。第十二条 特别说明:1、变卖成交后,买受人凭相关法律文书到有关部门自行办理过户、交接手续,若不及时办理,后果自负。2、标的物的面积最终以产权管理部门确权为准,若有出入,变卖成交价款不予调整。3、竞买人在报名前应仔细阅读变卖公告、评估报告、变卖须知等材料,认真查看标的物,充分了解标的物现状和瑕疵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第十三条 未尽事宜,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办理。河北省献县人民法院2020年5月7日
公示:卢清杰诉献县茂源副食部、卢西茂、王树霞执行一案。因被执行人献县茂源副食部、卢西茂、王树霞现下落不明,无法当面送达司法拍卖的事项通知书。现通过京东网特此通知。公示期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送达本人。河北省献县京开大道西侧、电力局北侧的涉案房产一套变卖公告河北省献县人民法院定于2021年5月26日10时至2021年7月25日10时止(延时除外),依法通过京东网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公开对以下标的物按现状进行网络司法变卖,现公告如下:
一、标的物:河北省献县京开大道西侧、电力局北侧的涉案房产一套。房屋所有权证号:献县房权献证字0017776号,建筑面积共计1050.64平方米(其中有证部分建筑面积为573.58平方米,无证部分建筑面积为477.06平方米),规划用途:住宅。变卖价:407.5112万元,保证金:50万元,每次加价幅度:1万元。
二、标的物预展示时间、地点:本次变卖不再组织统一看样,如需看样,请自行与执行法院联系确认。
三、变卖方式:
1、竞买人需要先报名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缴款,才能取得变卖参与资格;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变卖价,方可成交。
2、网络司法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预缴款,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预缴款,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请变卖成交后10个工作日内缴纳。
3、变卖竞价前京东系统将冻结竞买人京东网注册账号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变卖预缴款,变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四、特别说明:
1、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应具备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规定的资格或条件。竞买人报名参加竞买的,应当具备当地关于房屋限购政策规定的条件,否则自行承担房产不能过户等相应法律后果。
2、标的物在变卖成交后,由河北省献县人民法院负责交付。
3、标的物的面积最终以产权管理部门确权为准,若有出入,变卖成交价款不予调整。
4、办理产权登记过程中需缴纳的税、费、金等,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承担。房屋过户时,本院向有关登记机关出具过户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不负责提供其他单据或凭证,包括与纳税相关的票据和单据。以上相关过户费用等费用请竞买人自行向管理部门核实。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费、电费等欠费均由被执行人承担。
5、优先购买权人须经河北省献县人民法院确认后方可参与竞买,否则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6、对变卖标的物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1年5月21日前与河北省献县人民法院联系确认。
7、本次变卖的标的物以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请竞买人在报名前详细阅读评估报告、变卖须知等材料,认真查看标的物,充分了解标的物现状和瑕疵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竞买人完成报名手续,即视为对变卖标的物完全了解并接受变卖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并自愿参与竞买本标的物。
8、因报名、支付变卖价款、办理登记手续等事项需要一定时间,竞买人或应买人应尽量提前预留足够时间。如因办理手续的时间过于接近竞价截止时间而导致竞买人无法参加变卖的,责任由竞买人自负。
五、本公告同时刊登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京东网、河北产权网。联系人:赵先生联系电话:18533195935河北省献县人民法院电话:17733760756 法院
监督电话:0317-4600126河北省献县人民法院2021年5月7日
河北省献县京开大道西侧、电力局北侧的涉案房产一套。房屋所有权证号:献县房权献证字0017776号,建筑面积共计1050.64平方米(其中有证部分建筑面积为573.58平方米,无证部分建筑面积为477.06平方米),规划用途:住宅。标的物无租赁,未腾空。本次拍卖房产(土地使用权为出让方式)买受人需自行了解标的物现状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