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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永清县永清镇南关二村泓盛名居7号楼东起3号房产的拍卖

起拍价:

¥134.9985万

将于12月1日10:00开拍

竞价期24小时

处置单位:

永清县人民法院

联系方式:

李永胜:17692663887

拍卖平台:

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

点此去参拍

关键词:

评估价:

¥134.9985万

保证金:

¥20万

税费承担:

各付

起拍价:

¥134.9985万

单价:

¥0.7万

是否限购:

不限购

折价率:

10折

贷款支持:

个人联系银行

看样:

请根据公告所留电话,联系及约定时间上门实地看样。

小区名称:

性质:

住宅

面积:

207.69㎡

学区房:

房型图(仅供参考)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竞拍须知 竞拍公告 标的详情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1、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比如房屋限购等),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2、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竞买人应当理解委托的法律含义,办妥委托手续,并在竞价程序开始前经处置单位确认。
3、竞买人应当仔细阅读拍卖公告、竞买须知及相关附件资料,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规则、交款方式、法律责任。
4、拍卖标的以现状为准,对于实物标的,竞买人可以申请看样
5、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价的,视为对拍卖标的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标的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
6、竞买人取得竞价资格后,出价不得低于起拍价;拍卖以最高出价成交,优先购买权人可以在不加价的情况下行使优先权;无人报名或出价的,竞价会流标。
7、买受人悔拍后保证金不予退还;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8、拍卖保证金或变卖价款缴纳期间不计利息。
9、司法拍卖成交的,将以买受人的真实身份自动生成确认书并公示。
10、因报名、交款等事项需要一定时间,建议竞买人至少提前1-2天完成报名手续。若因过于接近竞价结束时间而导致未能完成报名或未能及时出价的,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历史版本

暂无修改记录

竞买须知

河北省永清县人民法院将于2022年12月1日10时至12月2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以网络电子竞价方式公开进行网络司法拍卖,现公告如下:   

一、标的物:永清县永清镇南关二村泓盛名居7号楼东起3号房产一处,不动产登记号:永房权证直字第2015-0377号,房屋总层数:2层,所在层数1-2层,房屋建筑面积207.69平方米,单价每平方米6500元,拍卖保留价:1 349 985元,竞买保证金:200 000元,增价幅度:1000元。

二、竞买人条件:
1、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标的物所在地有限制、限购政策的,竞买人应当满足限制、限购政策的条件要求。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优先购买权人须经河北省永清县人民法院确认后方可报名参与竞买,否则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三、竞买要求:
1、竞买人须在网络司法拍卖竞价程序结束前报名、登陆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参加竞买,报名前需交纳保证金。竞价前,竞买人须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账号的,需通过实名认证),在线支付竞买保证金,具体要求请阅读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网络拍卖平台告知的司法拍卖流程相关准则。拍卖结束后未竞得者被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2、竞买人应亲自参加竞买,如委托代理人代为竞买的,应当在竞价会开始前经河北省永清县人民法院确认,代理人需携带法院出具的证明手续办理竞买登记手续方能参加竞买。申请执行人及联合竞买的,须经河北省永清县人民法院确认后,携带法院出具的证明手续办理竞买登记手续方能参加竞买。

四、特别提示:
1、本次拍卖的标的物以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请竞买人在报名前详细阅读评估报告、《竞买须知》、标的物介绍等材料;认真查看标的物,充分了解标的物现状和瑕疵情况。竞买人在完成报名手续后,即视为对拍卖标的物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并自愿参与竞买本标的物。
2、对拍卖标的物权属有异议者,请于拍卖日十日前与河北省永清县人民法院联系确认。
3、标的物拍卖成交后,网络拍卖平台将自动生成《拍卖成交确认书》,《确认书》中将载明买受人的姓名及竞价账号。买受人应当在2022年12月9日17时前将成交价款交至案款结算账户(竞买保证金可冲抵成交价款),以到账为准,并持付款凭证、身份证明等相关资料,到永清县人民法院签署上述成交确认书。结算账户名称:永清县人民法院执行局,账号:13050170430100001199;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清支行。标的物拍卖未成交或竞买未成功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将于3日内退还回交款账户。
4、竞买人须以本人名义交纳竞买保证金,他人为竞买人代交的将视为无效,所交款项退回原账户。因报名、交纳竞买保证金、办理竞买登记手续等事项需要一定时间,竞买人应预留足够办理拍卖相关手续时间。如因办理竞买手续的时间过于接近竞价截止时间而导致无法参加竞拍的,后果自负。
5、由于拍卖标的物本身的价值致使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拍时,支付保证金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银行。
6、标的物因拍卖本身形成的税费,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承担主体的,由相应主体承担(目前增值税、土地增值税和个人所得税由被执行人承担,契税由买受人承担)。标的物所涉及的水、电、气、物业等欠缴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7、标的物在拍卖成交后,由执行法院(河北省永清县人民法院)负责办理标的相关手续。

五、标的物展示时间、地点:自2022年11月17日至11月18日,在标的物的现场进行展示。

六、本公告同时刊登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永清县人民法院:李法官17692663887永 清 县 人 民 法 院2022年10月28日

竞拍公告

河北省永清县人民法院将于2022年12月1日10时至12月2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以网络电子竞价方式公开进行网络司法拍卖,现公告如下:   

一、标的物:永清县永清镇南关二村泓盛名居7号楼东起3号房产一处,不动产登记号:永房权证直字第2015-0377号,房屋总层数:2层,所在层数1-2层,房屋建筑面积207.69平方米,单价每平方米6500元,拍卖保留价:1 349 985元,竞买保证金:200 000元,增价幅度:1000元。

二、竞买人条件:
1、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标的物所在地有限制、限购政策的,竞买人应当满足限制、限购政策的条件要求。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优先购买权人须经河北省永清县人民法院确认后方可报名参与竞买,否则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三、竞买要求:
1、竞买人须在网络司法拍卖竞价程序结束前报名、登陆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参加竞买,报名前需交纳保证金。竞价前,竞买人须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账号的,需通过实名认证),在线支付竞买保证金,具体要求请阅读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网络拍卖平台告知的司法拍卖流程相关准则。拍卖结束后未竞得者被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2、竞买人应亲自参加竞买,如委托代理人代为竞买的,应当在竞价会开始前经河北省永清县人民法院确认,代理人需携带法院出具的证明手续办理竞买登记手续方能参加竞买。申请执行人及联合竞买的,须经河北省永清县人民法院确认后,携带法院出具的证明手续办理竞买登记手续方能参加竞买。

四、特别提示:
1、本次拍卖的标的物以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请竞买人在报名前详细阅读评估报告、《竞买须知》、标的物介绍等材料;认真查看标的物,充分了解标的物现状和瑕疵情况。竞买人在完成报名手续后,即视为对拍卖标的物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并自愿参与竞买本标的物。
2、对拍卖标的物权属有异议者,请于拍卖日十日前与河北省永清县人民法院联系确认。
3、标的物拍卖成交后,网络拍卖平台将自动生成《拍卖成交确认书》,《确认书》中将载明买受人的姓名及竞价账号。买受人应当在2022年12月9日17时前将成交价款交至案款结算账户(竞买保证金可冲抵成交价款),以到账为准,并持付款凭证、身份证明等相关资料,到永清县人民法院签署上述成交确认书。结算账户名称:永清县人民法院执行局,账号:13050170430100001199;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清支行。标的物拍卖未成交或竞买未成功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将于3日内退还回交款账户。
4、竞买人须以本人名义交纳竞买保证金,他人为竞买人代交的将视为无效,所交款项退回原账户。因报名、交纳竞买保证金、办理竞买登记手续等事项需要一定时间,竞买人应预留足够办理拍卖相关手续时间。如因办理竞买手续的时间过于接近竞价截止时间而导致无法参加竞拍的,后果自负。
5、由于拍卖标的物本身的价值致使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拍时,支付保证金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银行。
6、标的物因拍卖本身形成的税费,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承担主体的,由相应主体承担(目前增值税、土地增值税和个人所得税由被执行人承担,契税由买受人承担)。标的物所涉及的水、电、气、物业等欠缴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7、标的物在拍卖成交后,由执行法院(河北省永清县人民法院)负责办理标的相关手续。

五、标的物展示时间、地点:自2022年11月17日至11月18日,在标的物的现场进行展示。

六、本公告同时刊登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永清县人民法院:李法官17692663887永 清 县 人 民 法 院2022年10月28日

标的详情

优先购买权 暂无优先购买权人报名 名称 关于永清县永清镇南关二村泓盛名居7号楼东起3号房产的拍卖 起拍价 134.9985(万元) 评估值 134.9985(万元) 保证金 20(万元) 类型 房产

一、标的物:永清县永清镇南关二村泓盛名居7号楼东起3号房产一处,不动产登记号:永房权证直字第2015-0377号,房屋总层数:2层,所在层数1-2层,房屋建筑面积207.69平方米,单价每平方米6500元,拍卖保留价:1 349 985元,竞买保证金:200 000元,增价幅度:1000元。

上一条:关于永清县永清镇南关二村泓盛名居六号楼东起第六间的拍卖

下一条:关于永清县永清镇南关二村泓盛名居7号楼东起7号的拍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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