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南阳市滨河路以西杜诗路以北体育路以东3号楼2单元14层1402室
将于7月20日10:00开拍
竞价期24小时
联系方式:
拍成法辅公司:0377-61999955
看样:
请根据公告所留电话,联系及约定时间上门实地看样。
房型图(仅供参考)
1、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比如房屋限购等),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2、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竞买人应当理解委托的法律含义,办妥委托手续,并在竞价程序开始前经处置单位确认。
3、竞买人应当仔细阅读拍卖公告、竞买须知及相关附件资料,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规则、交款方式、法律责任。
4、拍卖标的以现状为准,对于实物标的,竞买人可以申请看样。
5、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价的,视为对拍卖标的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标的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
6、竞买人取得竞价资格后,出价不得低于起拍价;拍卖以最高出价成交,优先购买权人可以在不加价的情况下行使优先权;无人报名或出价的,竞价会流标。
7、买受人悔拍后保证金不予退还;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8、拍卖保证金或变卖价款缴纳期间不计利息。
9、司法拍卖成交的,将以买受人的真实身份自动生成确认书并公示。
10、因报名、交款等事项需要一定时间,建议竞买人至少提前1-2天完成报名手续。若因过于接近竞价结束时间而导致未能完成报名或未能及时出价的,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历史版本
暂无修改记录
竞买须知 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022年7月20日10时至2022年7月21日10时(延时顺延)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网址:www.rmfysszc.gov.cn),户名:河南省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竞拍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关于拍卖、变卖中悔拍的特别提示:经过竞价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逾期未支付尾款或办理交接手续的,我院可以决定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已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没收的保证金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价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保证金额不足的,我院将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法院将强制执行;对恶意竞拍扰乱司法拍卖秩序者,视情况依法作出拘留、罚款等制裁决定。
四、本次拍卖不限制竞买人数量,但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应当在竞价程序开始前经人民法院确认,并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本次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
(一)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
(二)网络服务提供者;
(三)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
(四)第(一)至(三)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六、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拍卖开始前3个工作日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须经法院确认,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七、本次拍卖法院已通知相关当事人和已知的优先购买权人。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请于竞价程序开始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优先购买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九、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应当在竞价程序开始前经本院确认,并通知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成交后可直接裁定委托人为买受人。否则,若竞价程序开始前无委托手续或委托手续不符合要求,未经法院确认的,成交后裁定参拍人为买受人。
十、普通竞买人应在竞价程序结束前通过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在线报名,并以“在线支付”的方式将保证金缴纳至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指定的账户。
十一、竞买人应根据自身情况选择支付方式,提前了解银行支付限额(在线支付额度可参考http://www.rmfysszc.gov.cn/helpcenter.html#entered_10,也可在各银行官网查询或咨询银行工作人员),及时、足额缴纳保证金或拍卖余款。
十二、因报名、支付保证金、办理竞买登记手续等事项需要一定时间,竞买人应尽量提前预留足够时间。如因办理时间过于接近竞价结束时间而导致竞买人无法及时参加竞价的,责任由竞买人自负。
十三、拍卖标的以现状为准,本院提供的评估报告、文字、图表、视频等任何资料不构成对本标的的瑕疵担保。有权机关确认的标的信息与本次司法拍卖披露的信息不一致的,以有权机关确认的信息为准,但拍卖成交价不做调整。
十四、竞买人应妥善保存网站账号及竞价账号,熟悉竞价程序,提前进行模拟竞价,自备参与竞价的电脑、手机等设备,并确保设备运行稳定,网络链接正常。
十五、拍卖成交后未能竞得者的保证金将退回原缴款账户(不计利息);拍卖未成交或者拍卖中止暂缓撤回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将退回原缴款账户(不计利息)。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于成交后7日内缴纳尾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河南省分行,账号:2572646321880001489),并在3个工作日内(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委托手续等原件)到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地址:南阳市新华路1468号。)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于签订确认书后15个工作日内领取民事裁定书。
十六、买受人付款后应及时提取标的物,并办理交接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十七、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八、拍卖标的物所涉及的税费及办理权证所需费用按法律规定办理,所产生的其他费用由买受人负担。
十九、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竞拍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二十、根据法律规定,法院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因网络或其他不可抗力导致拍卖无法正常进行的,法院待以上因素消除后视情决定重新拍卖,并不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
二十一、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或者主动与法院联系。如需更改地址,买受人应及时与法院联系确认更改。因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地址,导致法院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二十二、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法院咨询。咨询、预约看样电话:0377-61999955(拍成法辅)技术咨询电话:023-63088881(转
1)
法院咨询电话:刘法官 17603777811微信公众号:南阳中院执行局
监督电话:0377-61661660;17603777825联系地址:河南省南阳市新华东路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河南省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二零二二年六月二十九日
河南省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拍卖公告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022年7月20日10时至2022年7月21日10时(延时顺延)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网址:www.rmfysszc.gov.cn),进行公开司法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标的物:被执行人所有的位于河南省南阳市滨河路以西杜诗路以北体育路以东3号楼2单元14层1402室合同号16906817号房产,建筑面积247.19平方米,总楼层18层,拍卖标的位于14层,装修情况为毛坯,建筑结构钢混结构,规划用途为成套住宅,无租赁。网询价格:2765491元 起 拍 价:1659400元保 证 金:160000元 加价幅度:8000元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我院所做的一切文字说明、图片展示仅供参考,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竞买人一旦参与竞买即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接受本拍品一切已知或者未知的瑕疵并自行承担相应的后果。
二、关于拍卖、变卖中悔拍的特别提示:经过竞价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逾期未支付尾款或办理交接手续的,我院可以决定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已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没收的保证金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价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保证金额不足的,我院将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法院将强制执行;对恶意竞拍扰乱司法拍卖秩序者,视情况依法作出拘留、罚款等制裁决定。
三、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法律法规司法解释、禁止参拍的主体除外),也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必须在竞价程序开始前3日向法院提交委托材料(随带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等),经法院确认后可参与竞买。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果买受人本人因客观原因无法来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或者领取标的的,买受人应向法院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并由代理人携带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到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领取标的。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四、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2022年7月19日止(节假日休息)接受咨询看样电话:0377-61999955。
五、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六、拍卖方式:本次拍卖为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网络司法拍卖从起拍价开始以递增出价方式竞价,增价幅度由人民法院确定。竞买人出价低于起拍价的无效。
七、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八、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房管局、土地局、规划局、税务局等)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手续。标的物所涉及的税费及办理权证所需费用按法律规定办理,所产生的其他费用由买受人负担。最终能否办理相关权证请自行向有关部门咨询。
九、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2年7月15日前与本院联系。
十、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一、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部分有优先购买权人,详见调查表,拍卖标的的优先购买权人等相关权利人应与开拍前三日向法院主张权利,逾期主张视为放弃权利。
十二、拍卖竞价前意向竞买人须在竞价程序结束前通过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在线报名,并以“在线支付”的方式将保证金缴纳至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指定的账户。拍卖成交后未能竞得者的保证金将退回原缴款账户(不计利息);拍卖未成交或者拍卖中止暂缓撤回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将退回原缴款账户(不计利息)。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于成交后7日内缴纳尾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河南省分行,账号:2572646321880001489),并在3个工作日内(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委托手续等原件)到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地址:南阳市新华路1468号。)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于签订确认书后15个工作日内领取民事裁定书。
十三、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房管局、土地局、不动产登记中心、财税局等)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拍卖标的物所涉及的税费及办理权证所需费用按法律规定办理,所产生的其他费用由买受人负担。
十四、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拍卖标的后,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将生成相应的《网络司法拍卖成交确认书》,确认书中将载明买受人姓名、竞价代号等信息。特别提醒: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公告》、《竞买须知》等材料所披露的内容,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规则、交款方式、法律责任。
本公告未尽事宜,请向本院咨询。咨询、预约看样电话:0377-61999955(拍成法辅)技术咨询电话:023-63088881(转
1)
法院咨询电话:刘法官 17603777811微信公众号:南阳中院执行局
监督电话:0377-61661660;17603777825联系地址:河南省南阳市新华东路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河南省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二零二二年六月二十九日 相关附件江苏京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pdf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pdf淘宝(中国)软件有限公司.pdf
优先购买权 暂无优先购买权人报名 名称 河南省南阳市滨河路以西杜诗路以北体育路以东3号楼2单元14层1402室 起拍价 165.94(万元) 评估值 276.5491(万元) 保证金 16(万元) 类型 房产 标的调查情况表标的名称南阳市滨河路以西杜诗路以北体育路以东3号楼2单元14层1402室权证情况法院执行裁定书(2021)豫13执643号标的所有人赵峻昉、田爱红标的现状规划用途成套住宅是否已腾空腾空租赁情况无过户情况自行向相关部门咨询,法院不做过户承诺权利限制情况查封被中级人民法院查封提供的文件
1、《执行裁定书》;
2、《协助执行通知书》;
3、《拍卖成交确认书》标的物介绍房屋楼层总楼层18层,拍卖标的位于14层建筑面积247.19平方米装修程度毛坯标的物估值网络询价2765491元人民币特别提醒:该标的物的优先购买权人(共有人、租赁人等)请至少于开拍前三日与本院联系,逾期即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实际情况以现场看样为准,我院所做的一切文字说明、图片展示仅供参考。(详情请下载评估报告查看或现场看样,以实际现状为准)。服务热线:0377-61999955特别声明:拍卖结束后请务必按公告缴款日期将剩余尾款缴纳至我院指定账户,如无法按期交纳,则视为悔拍,保证金不予退回,并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