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51拍卖房 >

重庆拍卖房 > 沙坪坝拍卖房 >重庆市沙坪坝区富洲路8号附6号17-3房屋

重庆市沙坪坝区富洲路8号附6号17-3房屋

起拍价:

¥77.147万

将于12月10日10:00开拍

竞价期24小时

处置单位:

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法院

联系方式:

重庆来拍网络科技有限公司:400-0368882/023-67629707

拍卖平台:

中国拍卖行业协会网

点此去参拍

关键词:

评估价:

¥110.21万

保证金:

¥8万

税费承担:

各付

起拍价:

¥77.147万

单价:

¥0.9万

是否限购:

不限购

折价率:

7折

贷款支持:

个人联系银行

看样:

请根据公告所留电话,联系及约定时间上门实地看样。

小区名称:

性质:

住宅

面积:

86.3㎡

学区房:

房型图(仅供参考)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竞拍须知 竞拍公告 标的详情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竞买须知

竞买须知 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法院定于2022年12月10日 10时至  2022年12月11日10时止(即24小时,延时除外)对拍卖标的物按现状依法在中国拍卖行业协会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进行公开整体拍卖。为规范司法拍卖行为,维护拍卖秩序,保护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司法拍卖工作的规定》及《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司法拍卖工作的补充规定
(一)》等文件规定,特制定本《竞买须知》,望大家共同遵守。第一条 拍卖人按照拍卖物的现状进行拍卖,在此声明:“对拍卖标的的真伪或者品质不作保证,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竞买人取得竞买资格即表明该竞买人完全了解即认可该标的的相关情况(包括其瑕疵),拍卖人对买受人已知和未知的瑕疵不承担担保责任。第二条 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必须仔细阅读并严格遵守本《竞买须知》。并对自己按照本须知参与拍卖活动的行为负责。第三条 竞买资格: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四条的规定执行。第四条 竞买人应亲自参与竞买,如因故不能参与,应委托代理人代为竞买,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应当在竞价程序开始前经本法院确认,并通知重庆联交所,代理人方能参与竞买。竞买人主张优先购买权的,应当在竞价程序开始前经本院确认。第五条 竞买人与竞买人之间、竞买人与拍卖人之间不得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利益。第六条 第一次出价竞拍前意向竞买人须在中国拍卖行业协会网司法拍卖网络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中国拍卖行业协会网司法拍卖网络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在线支付竞买保证金,支付后系统自动冻结该笔保证金,具体要求请阅读竞价页面内的《竞拍须知》及中国拍卖行业协会网司法拍卖网络拍卖平台告知的司法拍卖流程(拍卖前必看)的相关准则。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解冻。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第七条 本场拍卖采用在互联网上进行电子竞价方式,即:竞买人在规定的时间里,通过竞价交易系统输入报价,按照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进行连续竞价,由系统自动确定出最高报价的方式。在规定时间里,报价可多次输入,首次报价不得低于系统显示的起拍价,其后每次报价须高于系统显示的即时最高报价(优先购买权人可按即时最高报价应价),本次竞价会自12月10日10:00时起至12月11日10:00时止(即24小时,延时除外),每次加价幅度按系统设定的加价单位递增。竞价程序结束前五分钟内无人出价的,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有出价的,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顺延五分钟。竞买人的出价时间以进入竞价系统的时间为准。竞买人一经应价,不能撤回,当后有更高的价格出现时,报价自然失效。互联网竞价交易系统显示“竞价会已结束”时出现的最高报价即为本次拍卖标的的最终拍卖成交价,其最高报价者则成为买受人。第八条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拍卖成交后在中国拍卖行业协会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拍卖成交后7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开户单位: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法院,开户行:重庆三峡银行王牌路支行;账号:02080144099999)第九条 买受人在规定时间内付清全部成交价款后,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法院才向买受人出具相关法律文书确定其权属。第十条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在拍卖公告确定的期限内未交付拍卖成交款或者逾期交付拍卖成交款的,执行法官应当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原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原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拍卖产生的费用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绝补交的强制执行。第十一条 根据法律规定,委托法院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第十二条 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中国拍卖行业协会网司法拍卖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或者主动与法院联系。如需更改地址,买受人应及时与法院联系确认更改。因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地址,导致法院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第十三条未尽事宜,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办理。   举报监督电话: 023-85777939
咨询电话:重庆来拍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400-0368882、023-67629707。 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法院二〇二二年十一月九日

竞拍公告

公示栏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之规定,网络司法拍卖的事项应当在拍卖公告发布三日前以书面或者其他能够确认收悉的合理方式,通知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权利人书面明确放弃权利的,可以不通知。无法通知的,应当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公示并说明无法通知的理由,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本次网络司法拍卖事项已以短信方式通知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特予以公示。重庆市沙坪坝区富洲路8号附6号17-3房屋网络司法拍卖公告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法院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将于2022年12月10日 10时至  2022年12月11日10时止(即24小时,延时除外)对以下标的物按现状依法在中国拍卖行业协会网络平台进行公开整体拍卖,现公告如下:拍卖标的:重庆市沙坪坝区富洲路8号附6号17-3房屋评估价:110.21万元,起拍价:77.147万元,保证金:8万元,增价幅度2000元(以及其整倍数)。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院已委托重庆来拍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拍卖期间对上述房产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由重庆来拍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安排)重庆来拍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联系电话 :400-0368882、023-67629707。

三、竞买登记手续办理:拍卖竞价前意向竞买人须在中国拍卖行业协会网络平台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中国拍卖行业协会网络平台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在线支付竞买保证金,支付后系统自动冻结该笔保证金。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八条规定,竞买人在拍卖竞价程序结束前交纳保证金经人民法院或者网络服务提供者确认后,取得竞买资格。如竞买人未能及时完成报名及保证金交纳手续,导致中国拍卖行业协会网络平台在拍卖结束前未能全额收到竞买人交纳的保证金,无法为竞买人开通竞买权限,因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四、特别说明:
1、拍卖成交后,由执行法院负责标的物现状交付。
2、本次拍卖标的物不向买受人收取佣金及服务费,司法拍卖辅助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
3、标的物面积最终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的为准。若与本公告载明的面积有出入,拍卖成交价不作调整。
4、标的物过户所涉及的税、费由买、卖双方按国家相关规定各自承担其应缴纳部分。
5、标的物移交时所涉及的物管、水、电、气等欠费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6、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物的瑕疵保证。请竞买人在报名前详细阅读评估报告、竞买须知等材料所披露的内容,认真查看标的物,充分了解标的物现状和瑕疵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竞买人完成报名手续,即视为对拍卖标的物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并自愿以其独立判断决定竞买本标的物。
7、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竞买人通过互联网方式报名时,不得多人联合竞买,需办理多人联合竞买的,应当在竞价程序开始前经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法院确认。
8、竞买人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应当在竞价程序开始前经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法院确认。
9、竞买人主张优先购买权的,应当在竞价程序开始前经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法院确认。
10、出现法定事由以及其他应当暂缓、中止或者撤回拍卖情形的,本院有权决定暂缓、中止或者撤回拍卖。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应当于提前7日前与本院联系。

五、特别提醒:
1、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竞价程序结束前五分钟内无人出价的,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有出价的,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顺延五分钟。
2、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拍卖成交后在中国拍卖行业协会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拍卖成交后7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开户单位: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法院,开户行:重庆三峡银行王牌路支行;账号:02080144099999)买受人在拍卖公告确定的期限内未交付拍卖成交款或者逾期交付拍卖成交款的,法院重新拍卖。保证金不予退还;缴纳的保证金,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债务及拍卖财产相关被执行人的债务,保证金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差价、拍卖产生的费用的,买受人予以补交,拒绝补交,强制执行。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4、因报名、支付保证金、办理竞买登记手续等事项需要一定时间,竞买人应尽量提前预留足够时间。如因办理时间过于接近竞价截止时间而导致竞买人无法参加拍卖的,责任由竞买人自负。
5、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 咨询电话:重庆来拍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400-0368882、023-67629707。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法院咨询电话: 023-87666101法院
监督电话: 023-87666123联系地址:重庆市万州区海关路18号;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监督电话:023-67673247 023-67673497;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法院二〇二二年十一月九日

标的详情

标的物调查情况表  拍品名称重庆市沙坪坝区富洲路8号附6号17-3房屋权利来源司法拍卖权证情况104房地证2011子第133174号拍品所有人被执行人拍品现状房屋用途及土地性质住宅产权证载明建筑面积86.3平方米租赁情况无钥 匙有权利限制情况有抵押、查封提供的文件1.《执行裁定书》;2.《协助执行通知书》;3《拍卖成交确认书》拍品介绍拍卖对象:重庆市沙坪坝区富洲路8号附6号17-3房屋 1. 特别提示:截至评估价值时点,拍卖对象存在抵押、查封,执行部门责令相关 抵押权利人解除抵押或宣布抵押效力丧失。  司法拍卖、变卖成交的,买受人凭执行法院下达的拍卖成交裁定自行办理过户 登记。标的物过户涉及的税、费由买卖双方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各自缴纳; 受托人提供的信息系委托人通过公开渠道收集整理所得,不代表法院立场,仅 供竞买人参考。 具体现场状况以实际为准。未标明的瑕疵不在拍卖人承担范围。请各竞买 人自行了解。
3、限购情况:不限购。 4、法院所展示的视频与照片仅作参考,具体以实际状况为准。
5、咨询、预约看样联系电话:400-0368882、023-67629707 重庆来拍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上一条:安徽省黄山市屯溪区前园北路2号恒泰商厦1幢5号、401室、501室、601室,2幢501室房产

下一条:南川区城市花园91单元负1-133号、1-134号、1-174号、1-175号停车用房

上海坊梓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沪ICP备18023806号-1     |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扫码下载APP